导读
创新药能否顺利实现商业化,医保政策扮演重要角色,对此,医疗界和药业人士希望建议能够被听取
创新药受到资本市场热捧,但商业化前景并不明朗。企业希望进入医保打开销路,但又希望能够保持一定的价格水平。图/IC photo
文丨记者 刘登辉
创新药受到资本市场热捧,但商业化前景并不明朗。企业希望进入医保打开销路,但又希望能够保持一定的价格水平。监管者可以怎么做?
近日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医院药学政策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与卫生技术评估中心副主任赵琨提到,创新药品通过协商谈判准入医保目录后,可采取风险分担协议,按疗效、财务或适应症定价等创新支付方式精准支付。“虽然协商谈判的价格已经定了,但并不意味着就按照这个价格支付。”
此前的7月15-16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一场座谈会,主要是就生物制品(含胰岛素)和中成药集中采购工作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以“研究完善相关领域采购政策,推进采购方式改革”。这一消息引发药业和资本市场高度关注,也令不少人猜想此前“带量采购”引发的行业震荡或将波及包括生物药在内的创新药领域。(参见:国家医保局放风 有意推进生物制品和中成药集中采购)
赵琨称,包括创新药品在内,由于技术发展本身的局限性,临床疗效可能出现不确定性。如许多肿瘤药品都会提到中位生存期、无进展生存期指标,这也意味着临床使用药品时可能会存在未超过中位数的概率事件。“既然有这样的问题,就不能说好价格,100%按价格支付。”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对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开展医保准入谈判有诸多探索。2019年医保目录谈判中共谈判成功97个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明星药品PD-1四家角逐,最终仅有信达生物信迪利单抗1个药品入围。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表示要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每年动态调整。
许多业内专家近期力挺针对创新药实行创新支付方式。赵琨说,若按疗效支付,在最初准入时可不用杀价太多,但需对预定时间内真实世界临床数据作出评估。若评估认为实际疗效的中位数并不很理想,就降低价格再次谈判或取消支付,“有点类似国内采取续谈做法,根据不同节点按疗效支付,也解决了医保资金紧张情况下一刀切式支付方式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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