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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自动驾驶撞死人更可怕的是,对机器过分苛刻、因噎废食

真是命运多舛。在上个月刚了结了跟谷歌那场漫长的知识产权官司后,Uber开始跟丰田谈在自动驾驶上的合作;这个月,就迎来了当头一棒——它的L4级自动驾驶汽车撞死人了!

“自动驾驶并不比酒驾更安全”

3月18日22:00前后,一辆Uber的自动驾驶汽车(配备了安全测试员)在亚利桑那州坦佩市测试时,突然,旁边出现一名乱穿马路的女性,自动驾驶汽车躲避不及,撞到了这名乱穿马路者。当伤者被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于严重,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虽然坦佩警方在认真分析了出事车辆拍摄的视频后已经明确宣布“无论当时Uber的自动驾驶汽车是在有人驾驶还是自动驾驶模式下,都很难避免该起事故的发生”“在这次事故中,Uber可能不存在过错”,但舆论仍然不会放过Uber。

对没有耐心“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普通人来说,Uber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家的车在自动驾驶状态下出事了!也就是说,无论过错方在谁,只要自动驾驶汽车一出事,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接受度就可能下降。

在网络上,关于此事件的舆论已经呈现了向抨击 Uber“一边倒”的趋势:

演员 James Woods 表示:“自动驾驶汽车只是政府追踪我们生活的另一种方式。我们需要自动驾驶汽车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在方向盘后面发短信吗?我希望这个家庭起诉那些导致这起意外的人。”

《纽约时报》的一位付费读者评论称,“这件事已经超过了‘不可接受’的程度。我们不应该允许机器在公开场合谋杀无辜的人,他们从来没想要这些机器靠近自己。”

另一人则表示,“感觉自动驾驶没有比酒驾更安全。”

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些人“不专业、不理性”。但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这种“不专业、不理性”的人占了大多数,甚至是绝大多数,因此,在自动驾驶的早期阶段,代表着公众对自动驾驶接受程度的,正是这些“不专业的人”,而非专业人士。

今年1月份,路透社和市场研究公司益普索联合发起的民意调(收集了2592名成年人的回复)显示,2/3的美国人对于乘坐自动驾驶汽车的想法感到不自在;多数人在许多情况下,更信任人类,而不是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看吧,“不专业”才是主流声音。

担心政策“从严从紧”

在一则报道Uber自动驾驶事故的新闻下面,有一条评论很有意思:“按照Uber发家的流氓作风,甚至想怀疑是Uber为了拖延时间追上谷歌的技术优势使出了昏招…...”

这种阴谋论的猜测当然不足信,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一个玩笑。但这个玩笑背的真相,则是一种共识:Uber这次事故,可能会拖延整个自动驾驶产业的进度。

在一个发展成熟的行业里,一家公司“出事”,竞争对手往往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然而,在尚不成熟、尚未被公众完全接纳的行业里,大家是既竞争又“同气连枝”,一家公司的“负面新闻”,也会让其竞争对手无辜躺枪。

具体到本案,我们可以理解为,虽然事故暴露的是Uber的技术短板,但谷歌等竞争对手却可能受到冲击。

就在上周五,谷歌和Uber还在敦促国会尽快通过立法,将无人驾驶汽车真正带到市场。然而两天后的惊人一撞,基本扑灭了法案通过的可能性。美国国会助理于本周一称,“这起致命事故将阻碍自动驾驶相关法案的通过”。

运输委员会委员,民主党参议员爱德华马基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次悲惨事故突显了为什么我们在公共道路上测试和部署自动驾驶技术时需要格外谨慎。

前美国交通部长 Anthony Foxx 在Twitter中表示:“这起事故是对整个自动驾驶行业和政府的一个警示,应该更加注重技术的安全性。”

业内人士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

行业组织汽车安全中心执行主任Jason Levine表示,“在城市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肯定会出现这类交通事故。这将使消费者对科技的信心倒退数年甚至数十年。技术的发展需要放慢脚步。”

创新工场董事长兼CEO官李开复发微博评论称:“无人驾驶公司纷纷选择凤凰城测试车,因为那里天气好,居民不多,道路和路况简单,但还是这么快就出事了。凤凰城会不会为此拒绝继续做无人驾驶的测车地呢?  ”

基于这种担心,一些业内人士(包括自动驾驶公司从业者、负责自动驾驶路测的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纷纷称Uber为“猪队友”。

有从业者义愤填膺地批判道:“光测试人员位于后排这一条,就可以判个过失杀人了,传感器什么探测水平,Uber心里没点数吗?可怜了我们这些从业者,还要帮他们擦屁股!”

更有不少从业者指责,Uber这次事故将“推迟行业发展十几年”。

对此,有媒体评论道:“即便全美平均每天有16人在交通事故中丧命,但这起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要远远大于事件本身。”

“不应对机器过于苛刻”

不过,也有一些产业人士认为,不必过分夸大这次事故的影响。

长期关注自动驾驶产业的国投创新投资分析师金鸿浩说:“无人驾驶的趋势不会因为这个事件改变,就像前几年电动车一样,电动车撞车燃烧致死其实不少,但短短几年电动车还是越来越多了。“”不过,高等级的无人驾驶还是会放缓,需要解决多传感器融合的问题。相信近几年ADAS会是主流。”

另一位从投资机构加入自动驾驶初创公司任高管的从业者认为,这起事故只是对Uber自己影响很大,但对整个产业影响很小,“对中国的无人驾驶产业基本没有影响”。

相应地,各位产业人士一直呼吁,监管层不应该以点带面,使整个无人驾驶产业受到Uber的牵连。

国内自动驾驶创业圈的主流声音是:“人工驾驶每天也都在发生车祸,自动驾驶出一次车祸,就不得了了?按照这个逻辑,应当先把人驾驶车辆这种方式给禁掉才对啊。”“如果仅仅因为一两次事故就对整个产业不加区别地抵制,无异于因噎废食”。

同时,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前主席马克·罗森克也称,公众不应对Uber自动驾驶汽车致死事故反应过度。他提醒称,美国平均每年发生逾600万起交通事故,造成6000名行人和近40000人死亡。“

面对这种重大事故可能带来的后果,设法重获公众对自动驾驶产业的信任,是当务之急。

现阶段,无人驾驶作为一项新技术,仍不完美,但至少,与那些动辄酒驾、疲劳驾驶、闯红灯、打电话的人类司机相比,它已经有不少“闪光点”。毕竟,根据美国交通部的调研,94%的致命事故都是人为失误造成的。

当然,对公众来说,要不要接受无人驾驶汽车,不能全看统计数字,这里还有一个心理问题:很多人的心态是,人类司机开车出车祸,那我“认了”,但如果是无人驾驶汽车出事,我“坚决不干”!

我们可能对机器过于苛刻。

比如,在自己开车的情况下,你所有操作的完全合规,仅仅因为躲闪不及,被别人的不守规矩的车给撞了,这个时候,你只会去找对方车主算账,而不会跟自己算账,也不会找你的汽车供应商算账;但如果你是坐了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同样的场景下,无人驾驶汽车躲闪不及,你的车被别人的车给撞了,你受伤了(甚至只是受到了惊吓),这个时候,你不仅会找对方的车算账,而且还会跟自己坐的无人车算账!

还有一种情况是,某人被人类司驾驶的车给撞了,事故发生后,他(或其家属)可以起诉司机并追索赔偿,通过驾驶员被判刑来平息自己的愤怒;而对自动驾驶汽车,出事后,受害人及其家属能通过报废汽车或格式化软件来平息怒气吗?不能。在自动驾驶的条件下,受害人会觉得“杀人偿命”的法则失效了,有一种“不平等感”。

我们知道自己不完美、自己也会犯错,因此,基于“换位思考”,我们就比较容易宽容其他人类司机犯的错误;但对机器,我们可就没有这么强的“同理心”了。

人类对机器的过于苛刻,或许会成为是无人驾驶商业化的一个重要障碍。

对机器太苛刻,后果会更严重

当前,产业界及媒体在强调推广自动驾驶的必要性时总喜欢说人类驾驶每年会造成多少伤亡,如果采用无人驾驶,伤亡人数会减少多少。这种说法很对,但还不够给力。

根据经济学上的“损失厌恶”原理(与对一件事情可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兴趣相比,人们对一件事情能给自己带来的危害更加敏感),要说服人类接受无人驾驶,最重要的,可能并不是强调无人驾驶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而是得先向他们强调“不接受无人驾驶有什么坏处”——比如,表达句式应该是“人类驾驶会比无人驾驶导致更多的人死于车祸”,而不是“无人驾驶可以拯救多少生命”。

在这种逻辑下,对那些一看到有关无人驾驶汽车的事故就紧张的人,我们或许可以用数据说话,告诉他们:从长期看,对每一起因人类驾驶造成的伤亡,每一个曾经反对过无人驾驶的人都有一份责任;实际上,反对无人驾驶,就等于追求更多的道路伤亡。

作者:建约车评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80321A0CRAF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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