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Uber自动驾驶汽车在美国发生全球首次致路人死亡事件,一时引发轩然大波,这将使得这项大家本来就心存疑虑的新技术雪上加霜,Uber宣布自动驾驶路测全面停摆,而更多专家则呼吁对于自动驾驶的研究要更加理性,科技应该以人为本。
那么,除了这次引发强烈关注的自动驾驶车祸,目前为止,自动驾驶技术还出过哪些“幺蛾子”?
一、Uber自动驾驶车公共道路致路人死亡案件
事件回顾:2018年3月18日晚十点左右,美国亚利桑那州一名女子被Uber自动驾驶汽车撞伤,之后不幸身亡。这是全球首例自动驾驶车辆致行人死亡的事故。事发时,尽管有一名司机坐在方向盘后面,但是这辆车当时正处于自动控制模式。当时警方声明称,该车当时正朝北行驶,而该女子正在人行横道外从西往东走。最新消息:当地警察局长表示,初步调查显示Uber的无人驾驶汽车并无过错。
二、特斯拉Model S 高速公路追尾消防车案件
事件回顾:2018年1月22日,在洛杉矶405高速公路上,一辆特斯拉Model S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消防车,所幸无人员伤亡。司机告诉消防部门,当时汽车处于自动驾驶模式。
三、特斯拉Model 3腾空入河案件
事件回顾:2018年1月12日,一辆特斯拉Model 3翻入了一条小溪,事故中的司机显然是在拐弯时失去了控制,导致车辆腾空而起,然后跃入溪流之中。
四、福特Argo AI自动驾驶车致乘客受伤案件
事件回顾:2018年1月10日,由福特投资的Argo AI公司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茨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最终导致两人受伤。截止目前,当局认定这起事故是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起因是一辆卡车闯红灯。当时车上有四名乘客,所幸只有两名乘客受伤且在送往医院后无大碍。
五、Cruise自动驾驶车刮蹭摩托车案件
事件回顾:2017年12月7日,一辆 Cruise 自动驾驶汽车正以自动驾驶模式行驶在 Oak 街上,穿过 Oak 街和 Fillmore 街的十字路口后,保持在第三车道上向东行驶。之后,汽车在变道过程中刮蹭了变道中的摩托车。事故造成摩托车司机肩部受伤,目前已经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六、美国首辆无人驾驶巴士与卡车相撞案件
事件回顾:2017年11月8日,美国拉斯维加斯无人驾驶巴士在获准上路的第一天就卷入了一场车祸。这辆无人驾驶巴士在低速行驶的情况下,与一辆人力驾驶的运货卡车相撞,所幸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据悉,无人驾驶巴士由法国公司Navya制造,可承载15名乘客。
七、Uber自动驾驶试验车碰撞致侧翻案件
事件回顾:2017年3月24日,一辆Uber自动驾驶试验车在亚利桑那州坦佩市发生交通事故。在一处十字路口处,由北向南行驶的Uber自动驾驶汽车与一辆东西行驶试图左拐的普通汽车发生了碰撞。Uber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侧翻,另一部车严重受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警方表示,这一事故是由人类司机并未让行直行的自动驾驶车辆所致。
八、谷歌无人驾驶测试车与货车相撞案件
事件回顾:2016年9月23日,谷歌无人驾驶测试车在美国山景城遭遇了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在事故中,谷歌的无人驾驶测试车遭受了一辆道奇商用货车的严重撞击,致使无人驾驶测试车受到了严重的损坏,不得不借助拖车才离开现场,所幸这场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九、特斯拉 Model S 自动驾驶车致司机死亡案件
事件回顾:2016年5月7日下午三点,司机Joshua Brown驾驶一辆2015款特斯拉 Model S 在佛罗里达州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垂直方向开来的挂车发生相撞。调查报告称,在强烈的日照条件下,驾驶员和自动驾驶系统都未能注意到拖挂车的白色车身,因此未能及时启动刹车系统。由于拖挂车正在横穿公路,且车身较高,这一特殊情况导致Model S从挂车底部通过时,其前挡风玻璃与挂车底部发生撞击,导致驾驶员不幸遇难。
十、谷歌无人驾驶车与公共汽车相撞案件
事件回顾:2016年2月14日,事故发生在谷歌总部所在地硅谷的芒廷维尤市。当时,谷歌公司一辆“雷克萨斯”牌改装无人驾驶汽车在芒廷维尤市街头测试。在无人驾驶汽车试图绕开道路上的沙袋、向左并入道路中央时,却意外与一辆公共汽车的右侧方相撞,导致无人驾驶汽车左前翼子板、左前轮和驾驶侧传感器受损,所幸双方车辆中没有人员受伤。
十一、特斯拉自动驾驶车致司机死亡案件
事件回顾:2016年1月20日,京港澳高速河北邯郸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特斯拉轿车直接撞上一辆正在作业的道路清扫车,特斯拉轿车当场损毁,司机高雅宁不幸身亡。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时车辆为匀速行驶状态,高雅宁开启了无人驾驶功能。事故发生时,涉事特斯拉没有刹车和减速的迹象,也没有采取任何躲避措施。交警认定,在这起追尾事故中,驾驶特斯拉的司机高雅宁负主要责任。
十二、谷歌自动驾驶车追尾致乘客轻伤案件
事件回顾:2015年7月1日,谷歌公司一辆雷克萨斯牌改装样车在公司总部所在地——加利福尼亚州芒廷维尤市街头测试时发生追尾事故,事故中有三人受轻伤。
自动驾驶汽车监管:通往无人驾驶之路
此次Uber自动驾驶汽车致行人死亡事故是全球首次致路人死亡事件,至此,也将自动驾驶汽车监管,尤其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推上了风口浪尖。
其中存在两个核心的问题,一是如何衡量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二是自动驾驶汽车是需要人类驾驶员来共同掌控驾驶活动,还是可以完全实现无人驾驶。
事件发生后,坦佩市市长Mark Mitchell称Uber的决定是负责任的,但警告人们不要对自动驾驶下定论,即不要认为自动驾驶汽车不安全。
正如上文提到的,2017年3月,当一辆Uber自动驾驶汽车与另一辆汽车碰撞时,亚利桑那州州长Doug Ducey表示不需要额外的安全监管,因为错不在自动驾驶汽车,而在另一辆汽车。
其实坦佩市所在的亚利桑那州对自动驾驶汽车一直轻监管,州长于2015年8月发布行政命令,对自动驾驶活动实行零监管,完全自由开放测试和部署自动驾驶汽车,要求各机构“采取必要措施,支持亚利桑那州公路上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和运行”。今年3月州长发布新的行政命令,正式宣布没有人类驾驶员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在公共道路上运行。唯一的限制是自动驾驶汽车需要遵守针对汽车和司机的既有交通法规。
加州则在今年2月更新了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和部署法规,从4月起企业可测试和部署无人驾驶汽车,意即不再需要测试司机。而且美国国会正在推动的自动驾驶汽车立法不仅在汽车安全标准上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了豁免,而且也允许无人驾驶汽车的应用和部署。
与美国推动无人驾驶不同的是,德国、中国则采取了另外一种模式,即允许在汽车上运行自动驾驶系统,但司机不能离开驾驶位。无论是德国去年5月出台的交通法修订案,还是中国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法规,都规定需要配置测试司机,但司机是否需要监测驾驶活动则存在不同。
但这种模式存在一个难题即“脱手”(hands-off)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将驾驶控制权限从自动驾驶系统平稳过渡到司机,从而避免发生事故。如果司机在驾驶过程或活动中,长时间不参与驾驶,这很有可能会影响其在人机切换过程中的反应能力,导致发生事故。
当然,对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的衡量才是最大的问题。全世界都在探索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和性能标准,美国DOT提出了12项非强制性的标准。
有学者则提出用里程衡量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比如人类驾驶平均每10万英里发生一次事故,如果自动驾驶的安全里程比人类长(比如是人类的2倍),是不是就认为自动驾驶汽车是安全的,允许上路行驶。
加州机动车管理局发布的自动驾驶汽车脱离报告显示,在2016年12月到2017年11月之间,Waymo自动驾驶汽车行驶了35万英里,脱离63次(即需要人类驾驶员重新掌控方向盘),平均每隔5600英里发生一次脱离现象。脱离虽然不等同于事故,但从脱离数据开看,处于业内领先地位的Waymo自动驾驶汽车是否已经足够安全,还无定论。
自动驾驶汽车将逐步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变革
以机器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被认为是通用技术,其将从颠覆驾驶开始,深刻影响人类社会和经济。当然,围绕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争议会继续存在下去,对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和部署进行适当的监管可能也是必要的,但各界将来需要就自动驾驶的安全标准达成共识,惟其如此,才能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工业化和商业化发展。
正如这次Uber自动驾驶汽车事故所表明的那样,自动驾驶汽车尤其是四级以上的自动驾驶技术将对责任、保险、隐私等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带来深刻影响。
自动驾驶汽车对保险业的冲击同样存在,比如当前的交强险承保的是人类驾驶员的责任,但是对于无人驾驶汽车,谁来购买保险、保险的范围、保险费率的确定等等都需要重新思考,一些国家如英国等已经开始探索新的保险规则。
当然,最终人们希望自动驾驶汽车比人类更安全,无论是安全2倍,还是10倍或者20倍,都意味着更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和更少的交通事故。但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不会一蹴而就,需要城市设计、道路规划、交通系统、法律政策、社会公众接纳等等各方面的适应性调整。
文明的进步总是伴随着代价,这次Uber自动驾驶汽车致死事件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但绝不应当打击人类对自动驾驶甚至无人驾驶的信心和追求,无论过错是否在Uber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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