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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彩虹慧保公众号第500篇原创首发文章
就在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相关通知》,很多媒体和行业的自媒体公众号也都在解读这个政策,很多人想听听我的看法。
首先要说的,是以下的看法全部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并不敢妄加揣测监管的意图,只是作为一个行业老司机,说说我本人的一些看法。
我觉得这件事儿可以从三个层面说,第1个层面就是保险公司,第2是保险销售人员,第3是购买保险的消费者。
这个通知对于允许在互联网销售保险的保险公司做了明确的要求。也就是说,一家保险公司如果想以互联网作为销售渠道来销售保险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
根据目前的统计结果,目前有50多家保险公司是可以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互联网这个渠道并没有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对于10年期以上的储蓄类和年金类的保险产品,这个互联网的准入门槛就很高了,目前只有20家公司可以做到。
当然我们不排除后续有其他公司增资或者提升自己的偿付能力,用一些方法来达到销售门槛,但是就目前来看,只有这二十几家可以销售诸如增额寿险和年金险这类产品。
我一直在说互联网保险和保险互联网不是一件事儿。互联网保险是指专门适合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而保险互联网是指把传统的销售方式变成互联网的销售方式。
互联网的销售方式有其巨大的优势,比如它不受地域的限制,投保更加便捷,理赔手续更加简便,这也使得如果依赖于互联网销售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后台成本就会很低,也因此很多专门致力于互联网销售渠道的中介公司所给予的佣金水平是比较高的。
随着这个通知的出台,竞争主体会减少,保险公司没必要在产品层面拼的你死我活,所以产品的价格注定会上涨,创新性会下降,储蓄类保险产品的整体收益水平会下降,佣金水平会下降。但是可能,我是指可能,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会变少,对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会起到较好的作用。
但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销售者在说,终于要打击互联网了,我特别讨厌互联网,以后大家不要用这种方式卖保险了,还是走线下的金字塔模式更好。我想说,保险产品变得贵了,佣金水平变低了,业务员的收入也变低了,展业成本却提高了,你却说这是好事儿,请问你安的什么心?互联网耽误你拉人头了,还是耽误你吃血缘利益了?还是因为互联网太公开透明耽误你误导客户了?
还有一点,这个通知对于互联网保险经营地区的限制做了非常明确的解释。符合本通知有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分支机构约束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这也是官方明确的表态互联网保险是可以全国销售的。
那么对于销售人员的影响是,真正有专业能力和获客能力的销售人员会变得更加值钱。因为相当于很多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变少了,如果想扩大自己公司的业务规模,只能依赖于其他的销售渠道,不排除有些公司会重新组建自己的个险销售队伍。但是个险销售队伍最大的弊端就是老王卖瓜,无论自己公司的产品怎么样也只能硬着头皮卖,不能给客户做横向对比和分析。也因此不排除未来电销和银保渠道会再一次的成为非常受保险公司追捧的销售渠道。
但因为保险的供应商变少了,如果你是有能力销售的业务人员,销售哪家公司的产品主动权在你手里了,你会变得很值钱,所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一定是未来要做的一件事。
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如果您现在看上某些保险产品,就可以赶紧下手了。因为保险产品这种刚性兑付的产品,不管保险公司之前以何种承诺基于保险利益,在未来他就必须按照这种承诺来执行。
特别是现在一些只致力于互联网渠道,知名度还不高的保险公司所推出的增额寿险和年金险,在未来真的就一去不复返了,所以您还是应该珍惜这次机会。因为这种事儿在1999年的时候就上演过一次,99年之后经过保险预定利率下调,那时候的很多好产品都没有了。如果您那时候没赶上,这次再没赶上,这辈子可能就很难再赶上了。
如果您有其他的想法,大家可以一起讨论,总之还是那句话,要买赶紧买,要卖赶紧卖,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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