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终于被打破了,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相关指导文件,符合规定的自动驾驶汽车,终于可以正式上路了。
北京自动驾驶新规大致内容如下:
1. 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
2. 必须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
3. 自动驾驶车辆须配备司机;
4. 必须安装监管装置,可以随时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5. 不能随意开,有指定区域、指定时段;
6. 发生交通事故,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新规出台的确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是要注意两点:
第一,新规只能只用于经过批准,因对自动驾驶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等等目的的测试车辆,测试主体还要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二,想要上路测试,还要承诺接受机构日常监控、在机构认可过的封闭场地内进行过训练并通过规定测试等等一系列门槛。
看起来这些自动驾驶车辆想要上路测试,还需要考个“驾照”。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刚一看到新闻时非常兴奋,认为新规为中国的自动驾驶落地助攻了。但仔细看过指导意见全文后又冷静了下来。新规在为自动驾驶开放了测试资格之外,也提出了一些隐性要求。而在有关民用自动驾驶的法规出台后,或许也多多少少会参考测试时的要求。
首先从测试主体来看,北京新规就为自动驾驶设立了不小的门槛。光是“测试主体在中国境内独立注册”这一条就把很多海外车企和科技企业拦住了。
海外车企和科技企业想要在中国上路测试,或许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在中国成立分公司,二是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测试,再把测试完好的技术购买过来。
而且还对要求测试主体在上路前接受数据监测和“考试”,对于那些目前刚刚起步的自动驾驶企业来说又是一个问题。很有可能会因为此前累积的上路数据不足而迟迟不能“路考”,最终导致整个数据累积量落后于竞争对手。
此外,北京新规在安全和可控两方面的考量,可能会让厂商的研究方向从“更多的自动化”转向“当前自动化程度下尽可能更安全”。
尤其在未来,各种各样的自动驾驶车辆走上马路,行驶安全就不能光依靠雷达传感器的装置,更重要的是生态整体的把控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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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图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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