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汽车讯 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发布《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后面简称《意见》)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后面简称《细则》)。这是国内首次对自动驾驶出台管理规定,自动驾驶在北京地区终于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
文件规定:测试车辆应具备自动驾驶系统,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切换功能。在自动驾驶模式下,测试驾驶员能在任何时间直接干预操控车辆;测试车辆应安装监管装置、提醒装置和数据记录装置。测试驾驶员必须有三年以上驾龄,无毒驾、酒驾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车辆损毁等重大事故,将暂停测试资格并收回临时拍照。
规定还首次对自动驾驶给出了官方定义:自动驾驶功能是指自动驾驶车辆上,不需要测试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测试驾驶员操控行为使车辆完成安全行驶的功能。自动驾驶功能包括自动行驶功能、自动变速功能、自动刹车功能、自动监视周围环境功能、自动变道功能、自动转向功能、自动信号提醒功能、网联式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等。
并规定,机动车辆仅含以下机动车辅助类自动化系统不属于自动驾驶系统:主动安全辅助系统、电子盲点辅助系统、防撞系统、紧急制动系统、停车辅助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车道偏离报警系统、交通堵塞排队援助系统等。
其他重要信息:
1、申请方需为中国境内的公司,每家最多申请5台车。
2、要向监管机构申请测试资格,并定期上传测试数据。
3、每辆测试车需购买不低于500万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
4、每辆测试车驾驶座需配备测试员,不能搭乘无关人员。
5、出现事故后,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测试车辆需要申请专用的测试牌照并张贴,要先通过封闭场地的测试才能公开道路测试。
7、违反细则规定,测试资格将被取消、公示,被禁测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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