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新委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10月大学生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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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试行)》(新委发〔2018〕23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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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对象
“钟吾英才”计划所指大学生,是指我市四大主导产业急需紧缺,年龄不超过40周岁,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到新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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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在新沂就业的大学生,须为2015年1月1日起连续在我市企业就业、首次在新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报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在新沂创业的大学生,须为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创业,所创办或领办的企业须已经完成工商注册6个月以上、正常缴纳社保1人以上且非申报者本人、经营状况较好的,可以申报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自政策发布之月起(2018年4月),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单位)新引进并列事业编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来新工作满6个月后,可申请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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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贴标准
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硕、博),连续五年给予每月850元、1000元、1300元的生活补贴;对985、211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标准上浮30%执行。按照本、硕、博三类,连续五年给予每月400元、7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对985、211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标准上浮3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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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18 日至2019年12月24 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516-88987341
市人力资源办公室:0516-88931066、17751998175
附件: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
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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