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多时的淘集集近日被传破产,小编没有注册过淘集集,但有留意过它惊人的发展数据:上线仅9个月,月活用户即成功突破4000万,而拼多多达到这个用户数,则花了21个月,后续淘集集更宣称拥有1.3亿注册用户。
一般电商突然结束营业,除了员工,平台上的商家恐怕就是最焦急的了,拖欠的货款还能不能拿回来?能拿多少?对于物理世界中习以为常的“货物”和“货款”,在企业清算时的处理程序法律早有详细规定。可是对于网络世界中的“信息资产”呢?
互联网企业除了电脑、服务器等实物资产之外,还有很多非实物资产(恐怕也是最大的资产了),比如客户数据库、软件程序、知识产权等等。或许称之为“互联网企业破产程序中信息资产的处置问题”会比较概括。但作为个人用户,小编更关心个人身份信息、消费偏好、购买记录等,有无完善的处置规范?
《网络安全法》中设立了专门条款(第四十条至四十五条)以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这些条款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应履行的义务。但如果互联网企业遭遇破产,则其拥有的(个人)用户信息该如何保护?未有订明。
而在破产法的角度,破产清算是要“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的,也就是说,会更关注剩余资产如何计价更合理?如何分配对债权人更公平?但,有一个问题容易被忽略,那就是“数据安全性”,用户信息的安全也应该获得关注,尤其当一家互联网企业结束经营,相关的责任主体消灭的时候。
当然并非所有问题都需要上升到法律高度,互联网企业本身就肩负数据管理责任,而数据是有“生命周期” 的,这个生命周期管理 (datalife cycle management,DLM) 就包括了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和销毁各个环节,以及这些环节中数据的安全性。很多数据认证规范都会考虑完整的生命周期管理。一般而言,假设互联网企业永续经营,加强数据合规性审核,是保护数据安全的积极手段;也是当企业面对突如来的经营困难,无论是重整还是清算,信息资产能被合理评估、有效计价、清偿债务的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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