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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来源于大数据,大数据是我们身边每一个人形成的,大家怎么看

大数据收集的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尽管它的制作者是垄断的——例如,我在网上买书的记录显然是我自己制作的,其他人制作的肯定与我的不同。然而,生产商本身没有太大的讨价还价能力,因为需求,“我”买书。如果我拒绝向网站透露我的偏好信息,唯一的方法就是不买这本书,这样我的需求就不会得到满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尽管信息是由自己生成的,但没有自然的理由让自己拥有数据的主导力量——毕竟,这是一次自愿购买,以满足需求。

购买时,人们应该知道信息会被传送给商家。因此,声称“我的信息是我的主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消费者不能购买任何东西,如果他们想展示任何偏好,也不会有任何泄露。因此,我主要从效率的角度来分析这个答案,谁会对社会更有利。经济学实际上依靠这种显示出来的偏好来确定消费者的“效用”。

例如,有两种选择:苹果和香蕉,都在我的预算范围内,而且价格相同,所以如果我选择苹果而不是香蕉,这意味着苹果给了我比香蕉给我更多的效用。但问题是这种假设不现实。事实上,人们的消费与时间相关,人与人之间也有关联。在这种情况下,大数据将根据这次购买显示的偏好推断消费者对下一次购买显示的偏好。这样,它就相当于商家获得了一点信息优势,因此它可以在生产和消费产生的总盈余中获得更大份额。

但是企业真的能获得更大的份额吗?事实上,这不一定是真的!我们应该看到,大数据带来的红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消费者没有受到市场的充分教育——也就是说,消费者不知道他们的数据被企业使用的后果。例如,许多人经常谈论“大数据屠杀”——如果我知道你喜欢吃草莓,你每次购买的越多,我每次就会提高单价以赚取更多利润。如果我知道你特别想要一张从北京到上海的机票,那么一旦你搜索,我会稍微提高价格……等等。

如果消费者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消费者会怎么做?最初我想买10公斤草莓,但我可能只买8公斤,这样下次会更便宜。最初我想买一堆书,但我担心书店会知道我喜欢阅读,所以我会提高价格,所以我会卖得少一点……结果是消费者会主动扭曲他们的消费,混淆他们自己的信息,并犯大数据分析错误,这样他们可以从中获得一点好处。结果是,企业使用扭曲的信息来分析大数据并获得扭曲的结果,因此他们无法做出最佳定价。

然而,消费者表现出扭曲的偏好,没有达到他们的最佳消费组合。换句话说,消费者和企业通过商业交易共同创造的蛋糕变小了。也就是说,尽管企业使用消费者信息,但结果使企业和消费者比以前更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非常直观的方式:第一,商家主导着信息,但是商家做出了不使用消费者信息的可信承诺;第二,让消费者主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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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1111A1MER6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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