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玛雅古文献《契兰・巴兰》的记载,玛雅的“文明史”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4500年。考古成果证明,这个记载大致属实。
史学界和考古学界,认为玛雅文明的确存在三个阶段——从前2500年到250年的“前古典期”;250年到900年的“古典期”;900年到1520年的“后古典期”。
1520年后,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主要居于当地的玛雅文明被彻底摧毁。
玛雅文明的辉煌阶段,是“古典期”。其天文成就,也主要呈现于这一阶段。
玛雅的天文和历法,基于对太阳和金星的观测,由此创立了两种历法——1年260天的“圣年历”,被称作“特佐尔金”;1年365天的“太阳历”,叫做“吐恩”。
“特佐尔金”的1年,包括13个时期,每期20天;“吐恩”的1年,分为18个月,每月20天,另有1个只包含5天的“无名日之月”——这是不祥之月,玛雅人在这五天里斋戒和祭祀。
以上两种历法,玛雅人每天同时混合使用,各自计算并记录自己的“月”“日”。
玛雅人的天文观测和历法,是以其出色的数学成就为基础的。他们使用二十进位制;很早就有了“零”的概念,大约比欧洲人早了800年。
“特佐尔金”和“吐恩”,每52年轮回重合一次。现代学者称此为“历的轮回”,但至今未见玛雅人对这一现象的认知和论述。
52年的一个周期,共18900天,其每一天的“日序”“月序”“日名”“月名”之组合均不相同。然而,重新开始一个新的轮回后,就又重复前一轮回的组合。这与中国古代的“干支纪年法”十分相似。
玛雅文明这种轮回及组合的“纪年法”,可与“旧大陆”的“纪年法”对应、换算,使玛雅文明研究的“年代学”问题迎刃而解。
从玛雅人开始使用这种纪年法的精确程度来说,明显优于同代希腊、罗马所用历法。
《史记》
不过,与春秋战国以致秦汉的中国古天文学相比较,差距应该是非常之明显的。比如,前100年之前司马迁所著《史记・天官书》中,记录在案的古人长期观测的恒星,就有2500多颗(组)了;五大行星的观测也极其细致。
这种差距,是由玛雅人所处的文明阶段决定的。
世界上凡是古代天文和历法发达的地区,都与农耕文明发展较早有关。而农耕文明的发展程度,又决定了天文和历法的发展水平。
玛雅文明基本上始终处于新石器时代,黄金和铜至“古典期”之末才被使用,而始终不知用铁。农耕尚处于“刀耕火种”阶段,食物的紧缺,或许是致使玛雅文明进步缓慢的最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