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8日电 题:擅自替商家调价,是一种“霸权”行为
新华网记者周强、颜之宏
近段时间,“一天被平台调价5次”“中小酒店联名举报OTA平台干预定价”等话题引发热议。
一边是商家抱怨定价自主权被粗暴剥夺,成本与利润失控;另一边是消费者发现同款商品、同间客房价格忽高忽低,消费体验大打折扣。平台擅自替商家调价的行为,打着“优化供需”的旗号,实则是越界干预经营、损害多方权益的“霸权”操作。
不管是街边小店、中小酒店,还是线上入驻商家,商品或服务的定价背后有成本核算、服务承诺等多重考量。但现实中,部分平台仗着流量垄断优势,拿“算法优化”等当借口,要么擅自上调售价赚差价,要么强制商家低价促销引流等。更过分的是,有些平台调价后压根不通知商家,导致商家不知情下“亏本卖货”,或是定价虚高丢客源。
这种越界操作,只会将成本层层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者或许能偶尔捡到“低价漏”,但长期来看,商家为弥补平台调价造成的损失,难免会通过降低产品质量、缩减服务内容来平衡成本,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流量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生意,很多商家高度依赖平台获取客源,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各类“霸王条款”。但这种“店大欺客”的操作,违背了电子商务法关于“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等的规定,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定价权不是小事。平台本该是搭建供需对接的桥梁,而不是当操控价格的“操盘手”。健康的生态,需要平台守住“服务者”的本分,尊重商家的经营自主权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唯有诚信以待,才能筑牢市场信任的根基,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