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家乡四川有这么一句歇后语:火葬场开后门——专烧熟人!指的与朋友熟人之间做生意。您的“朋友”,您的“熟人”给你的价格比市场价还要高。因为是“熟人”的原因,您还特别的相信他。以为他给的交情价,千恩万谢之后!自己被人卖了,还喜滋滋的帮别人数钱。这种人在我们四川一旦被发现了,就很难再交到朋友。被人所唾弃!
然鹅!如今有一家叫携程的公司把这种理念发扬光大。并搬到了互联网上。进行大数据分析的杀熟。而且用这个公司客户端次数越多的,被“杀”得越狠!根据同一商家,同一商品不同的消费者他给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携程老用户的订单价格会比新用户贵出一些!当无数讨伐携程利用大数据杀熟的帖子、和微博呼啸整个网络的时候。黑色幽默出来了叫:“老用户与狗不得优惠”,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老用户与狗不得优惠这么简单,不得优惠同时还要“杀”上一刀,贵上一笔。举个例子,根据《ai财经社》报道,今年的4月林先生和他的女朋友一起去踏青游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手机在携程上订酒店比用他女朋友的手机在携程上订酒店要贵5%左右。而林先生在携程上订酒店的次数多,女朋友使用携程的次数较少。
按一般的商业规则。同一个酒店、同一个软件、同一个时段。价格应该是一样啊。考虑到林先生用携程次数很多,应该属于携程老客户VIP会员类,怎么VIP会员的价格都比一般客户林先生的女朋友。订的房间贵?这就是典型的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专杀老客户。平台的底气一般来自于客户的习惯。用久了一款APP,产生了一种信任,就懒得再去其他地方查价格。还有就是平台收集到了顾客很多出行、以前入驻酒店档次的记录,进行系统化的匹配。无疑收集这些酒店信息是好事。当然做这些好事携程是有回报的,比如消费者通过携程订这些酒店的时候,酒店会给携程一定比例手续费。双方共赢,消费者也不吃亏。但携程杀熟在于自己通过大数据掌握了老用户消费喜好后。再加上一部分额外的“利润值”。这样加出来的价格有的甚至高于酒店前台价!用古代贪官污吏的手法,吃完原告吃被告。虽然说所有的互联网公司盈利点都在顾客,但携程公司的这种吃相是不是太难看了。
大数据是互利网时代的产物,是这个时代创新的体现。有些企业会利用大数据,了解到某个地区人们的出行、饮食偏好的习惯合理的调配货物、安排生产。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企业也能获得利润。而携程为代表的企业,拿到大数据。两眼冒“金”光,一门心思的钻在钱眼里,每一个老用户都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一个本来为提高人们幸福感而产生的数据。硬生生成了某些公司表演贪婪、嗜血的舞台。在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谷歌和百度这两家公司。同样是做大数据搜索引擎的。谷歌最后把用户的大数据做成了人工智能。而百度把大数据做成了莆田系医院贴广告的电线杆子。我不知道下一次再用携程的时候,因为携程价值观会不会把我带入一家孙二娘开的店进行消费呢!
当然携程之恶不仅仅体现大数据杀熟上。其中的套路是一环接着一环。根据媒体报道:比如订一个机票。携程你为什么要在额外的保险处帮默选打勾。我姑且理解这点为好意,让每个人出行多一个保障。那么为什么还要在机场贵宾休息室那个选项里也默默地打上勾。而反观另一个出行平台飞猪。这些消费都要自己找到,自己打上勾才能购买的!如果携程默默打勾消费选项的行为是一种捆绑销售,违规搭售的行为!那么强制收取热门酒店保证金。这个携程单方面的行为,就简直是一种霸王条款,是一种限制游客自主出游的强制措施。酒店都没收取保证金,携程凭什么收取?难道携程上的酒店都把经营权的一部分交给了携程公司吗?摆正自己的位置,酒店只是用携程的平台而已!
2016年4月27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法律条例,并将在2018年5月25日生效。它的核心是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之后的存储使用,规定更高的透明度与管控。GDPR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隐私条例”,因为违规最高罚金可达公司全球总收益的4%或2000万欧元中的高者。而我国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一部与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这一消息成了众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说明国家要对这些利用大数据杀熟,利用自身平台违规搭售的行为动真格的了!
在这里奉劝利用大数据杀熟的平台!不要再干火葬场开后门——专烧熟人的事了,把熟人烧没了!还受到法律的严惩!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