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玉(四川 媒体人)
不久前,明星鹿晗和关晓彤公布了恋爱消息,粉丝沸腾。网上马上有商家开始销售“鹿晗恋爱险”,每单保费11.11元,承诺如鹿晗关晓彤一年后仍保持恋爱关系,商家便支付双倍金额,不少粉丝竟然投保。如今,网络世界无所不包,“奇葩”险种层出不穷。可是,对消费者来说,某些互联网保险,其实并不保险。(12月11日《人民日报》)
“明星恋爱险”“忘穿秋裤险”等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奇葩险种,虽然顶着“保险”之名,但更像是一种娱乐化的噱头。这种让人眼花缭乱的产品创新,似乎自一开始就伴随着重重陷阱。
“明星恋爱险”等奇葩险种,实则根本算不上是保险。其中“明星分手即赔偿”的关键条款约定,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场对赌游戏,这完全与商业保险的保障属性毫不沾边。不少人之所以愿意为此买单,想必也只是出于粉丝情结或八卦围观心态而已。当保险被玩成了博彩券,并且被买卖双方包装在所谓“互联网保险”的概念之下,就会造成某种市场错觉,给消费者传递一些错误信号。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保险在求新求异的路上越走越远,甚至一些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平台以及非持牌机构都踊跃进场、浑水摸鱼。现实中,各种资质可疑、名目繁多的小额互联网保险竟然供需两旺,长此以往所造成的后果将与“非法集资”无异。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上剑走偏锋“奇葩”险种,最终通往的只能是累积式金融风险的集中爆发。更不要说,此类保险本身就存在主体模糊、理赔困难等天然弊端。
当然必须承认,近些年来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但也同时应该看到,各类奇葩险种频频出现的背后,恰恰暴露了某些由来已久的行业思维误区。比如“忘穿秋裤险”等保险产品就存在过度“场景化”的问题。须知,并不是所有的生活场景都适合设计专门的保险并“嵌入”。此外,互联网保险过于依赖所谓大数据工具而轻视传统精算理论的倾向,也同样需要被重新审视。
创新型互联网保险产品,至少也得是真正的“商业保险”才是。各式各样的奇葩险种,并没有让消费者的生活变得更有保障,只不过是在“积少成多”地非法敛财而已。对此,既要有清醒的判断,更要有足够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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