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有退路可言
作者:西北哽
5月15日晚,美国众议院对《生物安全法案》的投票结果,其实早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
为了尽可能避免遭来美国大药企的抵制,法案草案在5月9日正式公布时做了一些调整,主要就是加入了“2032年1月1日”这条。不少国内投资者解读为给了药明康德、药明生物8年的“死缓期”。
其实所谓缓刑是不存在的。
法案只是要求:在正式立法后,已签订的合同可以在2032年之前正常执行。换句话说:从法案生效之日起,规定范围之内的机构如果和药明康德、药明生物等被限制企业签订合同,就属于违法。
如果法案明天生效,那么药明系从明天开始就不能接新订单。
4月30日,药明康德在一季报业绩会上尤其强调了一点:“目前GLP-1订单是都是长期合同。”这话在当时可能一带而过。现在回想,可能药明早就知道了美国的立法意图。
CXO的服务订单执行需要一定周期,一般认为是2-3个季度执行一单。其中的生产代工订单执行期可能长一些,一般是1年。
可参考的数据是,去年三星生物分别和辉瑞、礼来、罗氏、诺华等跨国巨头都新签了大单。其中和罗氏的单子总金额是2.13亿美元,合同期为3年;和诺华的合作协议从2022年的8100万美元拓展到3.91亿美元,代工周期延长到5年。
▌所谓长期合同,大约就是三五年的时间
如果药明康德TIDES业务都是像三星生物那样的长订单,姑且可以认为未来三五年内TIDES每年大约50亿元的营收是能保住的。这部分大概能占到药明康德目前总营收的1/4。
其他业务板块的长期订单呢?药明自己都没有说。
美国的法律文件非常拗口,《生物安全法案》给人的感觉是美国留了点余地,并没有赶尽杀绝。就比如前面提到的,哪些机构不得与药明康德等企业签合同?不少人认为法案修正后,留下了更多可钻的口子。
但其实,这份法案比最初草案的管辖范围更大了。
众议院版法案明确:美国行政机构都不许和法案禁止的药明康德等公司有直接合作,间接合作也不可以。比如有的跨国药企和药明签了合同,美国行政机构理论上就不能和这些跨国药企合作。
这一点被不少人解读为:只限制官方合作,不限制医保采购。官方资助的药品研究,不能有药明康德;但在商业端,药品交给谁研发美国不灌。
可能他们觉得美国都是商业保险,没有国家医保。
美国其实早在1965年就建立起了国家医保体系,社会医保主要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因为商保只保到65岁,年龄再大就只有靠国家。
2022年全美国医疗总费用为4.5万亿美元。在医疗费用中,联邦政府支付了大约39%的费用;商业保险公司支付了约29%;民众自付费用占11%。剩下的部分,可能是社会援助等。说句题外话,2022年我国的卫生总费用里,
▌个人支付比例是27%
所以千万不要觉得,只要不和美国政府机构打交道,药明康德可以照常接美国企业的订单。美国医疗费用的大头来自政府办的Medicare和Medicaid,CMS官网域名后缀是.gov,妥妥的美国行政机构。
即使有美国大药企不信邪,说自己的药只走商保、不走国家医保,硬要和药明签单子。那恐怕各级审核也是少不了的。别的不说,FDA卡三个月审批,就够药企吃一壶的。
更关键的是,美国还设置了兜底条款。美国主管部门会在正式立法后1年内,确定还有哪些公司也会像药明系一样,收入《生物安全法案》的监管范围。
按此前的设想,药明或许可以逐步把生产迁到海外,来规避美国针对中国的无端挑衅。但有了兜底条款之后,等于给了美国监管部门无限权力:
▌只要看你不顺眼,就能拉你进名单。
而且,由于兜底条款的存在,中国其他CRO机构也有可能被列到名单上,药明生意断了就给康龙化成、凯莱英这种事情或许也不会发生。
如今距离法案正式签署实施还有一段时间,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应当会低价争取些长期订单,至少保证今年的业务量再说。或许等到11月份美国大选之后会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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