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余承东本人对被称作“余大嘴”一事作出回应,之所以总是喜欢说高调的话,是因为余承东认为放出豪言,是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也是给团队立下必须实现的目标。
就在“余大嘴”这个称谓逐渐被大众所熟知的时候,有两家公司悄悄地把“余大嘴”注册成了商标。见下图
可以看到两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9日和2019年9月20日申请注册商标,问题就来了,大家都知道“余大嘴”就是余承东,你就这样注册会不会违法?如果余承东本人也要使用“余大嘴”的商标呢?
首先,余大嘴是否等于余承东?余承东算是一般大众所熟知的名人?是这个问题关键,依据《商标法》我们可知,一般公众所熟知的名人名字和肖像是不能被许可注册为商标的,而且这两家公司注册商标申请已经通过,余大嘴并不能当然地等于余承东显然是不构成违法的。
如果,余承东真的要使用“余大嘴”商标,如若不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是一定构成违法的。依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不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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