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电视界》以《套路重重的网络直播系列乱象,已经成为互联网清朗的最大障碍之一》为题刊发述评,对网络直播PK、刷礼物等乱象进行陈述,认为该乱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巨大。
文章同时提到,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力度,对网络直播活动制定相应规范,给网络直播套上“紧箍”,对不健康的活动依法查处,唯有强大的震慑力才能换来晴朗的网络空间。
十分巧合的是,就在今天,由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认为近年来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很多人就此在后台询问《广电视界》,是否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对此,我们认为该现象无论是人民群众或是媒体,乃至于相关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该乱象对于青少年群体的伤害性,此时出台相关《意见》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意见》中相关具体措施属于点对点精准打击,对于有效遏制乱象有着定海神针之功效。
《意见》直接将矛头对准网络直播中的乱象,希望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
《意见》强调,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这是底线,亦是红线,不仅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此进行有效监管,更是对网站平台提出具体管控举措。
比如,要求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与此同时,要求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
那么,如果以身试法,网站平台将会受到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意见》同时提出,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这是对之前相关规定的再次重申。要求网站平台严格执行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等规定,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
对于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不仅要对相关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更要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要求规范重点功能应用。要求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与此同时,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另外,《意见》还提出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在此基础上,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同时,针对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要求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意见》的出台是下有所呼,上有所应,对于整治网络直播等乱象有着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另外,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责任,同时也是监护人的重要职责,唯有多方施力,方能给予未成年人真正的互联网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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