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司ERP系统运行规范有序、持续高效,满足公司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行管理需求,强化过程控制,保证系统管理各类信息资源有效通达,近日,公司结合目前信息化系统在线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ERP系统相关管理规定《蒙维公司ERP系统运行管理规定(暂行)》《蒙维公司ERP系统运行管理考核细则(补充)》进行相应的修订。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17条,分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考核细则三个章节。其中,考核细则明确,ERP 系统运行按照各部门业务职能不同,由公司的企业管理部门每一到两个月检查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视情考核,并在OA系统上通报。针对生产模块、设备模块、采购模块、销售模块、质量模块、项目模块、财务模块、运维人员等情形,将分别给予考核。
管理办法还明确,各单位ERP用户当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系统操作的,完成情况优秀的,可给予相应系统操作人员奖励奖励。
本部编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蒙维公司党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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