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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这种情况你必须再勾选确认一下

我们都知道从2月1日开始,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抵扣方式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采集上传稽核比对变成了在综合平台勾选确认。

各省大概在1月中旬左右开始下线优化电子税务局的采集功能模块,同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也进行升级。

这个二哥在节前也写过文。

升级之后呢,从这个月开始,我们就按规定在平台就勾选确认相关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即可,这个都没什么问题,二哥之前也写了详细的流程

大家如果涉及到进口增值税抵扣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参考。

这个过渡期其实还有一个问题,这两天被问的较多。如下图:

前面我们说了,采集功能是1月中旬下线的,很多纳税人其实在1月初就申报上传比对过海关缴款书且比对成功了。

那这部分是否还需要勾选呢?还是说这部分继续下载《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后进行申报填写抵扣就行了?

这里答案也非常明确,那就是这部分依旧要通过平台再勾选确认一下用途进行抵扣,这个大家要特别注意。

意思就是如果你之前有已经申请稽核比对的缴款书,2月份申报期结束之前你还的登录平台去勾选一下。税务机关会将前期纳税人已经上传并且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信息推送至综合服务平台。

如果你发现你前期上传比对的缴款书信息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不到怎么办?

如果你确实在新平台找不到这部分数据,要么再等一下,要么在线联系一下主管税务局让他们帮忙查查这些数据是什么状态。

他们查询处理后,平台就能收到了,然后你继续勾选确认抵扣就行了。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207A05PYW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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