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刘锋 计算机博士 互联网进化论作者
转自 | 人工智能学家
前言:本文是未来智能实验室关于智能产品智商的最新研究文章,在提出人工智能的三种智商后,通过德尔菲法,对智能产品AI 服务智商的权重进行了确定,为2018年智能产品的AI服务智商研究奠定基础。
2017年12月14日我们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的预印本网站arxiv.org上发表论文,提出智能系统的智能水平会因为测试目的的不同,产生三种不同的智商类型。相关定义如下:
AI通用智商的定义:基于标准智能模型,为了解决“评价各智能系统发展水平高低”的问题,将各智能系统视为平等的智能体,通过统一的AI智商测试量表形成的智能评测分数,可以称为AI系统的通用智商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l intelligence quotient (AI G IQ)。
AI服务智商的定义:基于标准智能模型,为了回答“智能系统如何才是更好的服务于人类”的问题,对智能产品在服务过程中体现的智能水平进行测试,并形成的智能评测分数,可以称为AI系统的服务智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eveice intelligence quotient (AI S IQ)。
AI价值智商的定义:基于标准智能模型,为了帮助使用者判断需要用多大经济代价获得智能系统的智力能力, 将智能系统的服务智商除以该系统的出售价格,形成的智能评测分数,可以称为AI系统的价值智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Value intelligence quotient (AI V IQ)。
关于这篇论文更为详细的介绍请参考:
关于AI服务智商权重的确定
目前存在大量智能系统,例如聊天机器人,智能化的搜索引擎,智能音箱,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智能洗衣机,智能冰箱等,它们大部分是作为商品服务于人类的某一需求,这些智能系统可以称为智能产品。
在标准智能系统和扩展的冯诺依曼架构下,提炼他们共同的智能特征,并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形成如下智能系统服务智商的测试量表。
从2017年12月14日到12月28日,未来智能实验室邀请15名专家通过德尔菲法对智能产品的AI服务智商权重进行了打分,为下一步对智能音箱,智能手机,智能扫地机器人等智能产品的AI服务智商进行评测奠定基础。
从整体打分看,AI服务智商的知识获取(输入)大类占有权重10%,知识的掌握能力占有权重48%,知识的创新能力占27%,知识的反馈能力占15%,与2016年AI的通用智商权重相比(10%,20%,60%,10%),智能产品的AI服务智商在知识掌握能力上明显比通用智商偏高,这也是表明对于智能产品,人类更需要其掌握如何服务与人类的技能,不需要其有更多的创造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AI服务智商为智能产品专门设立了专业技能的分类,占据18%的权重,是整个评测量表中最重要的分类,通过专业技能的设立,将不同的智能产品即统一到一个测量标准里,同时又通过不同的专业知识将其有效的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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