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选一”问题到底是适用电商法还是反垄断法的第二条的一般条款,这是一个问题。但是反垄断法一般是有反垄断诉讼,行政执法成本更高,目前是考虑适用反垄断法也好还是电商法也好,这是法律适用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
近年来,采取有的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行为逐渐呈现越来越隐蔽趋势,早期可能还会发个明确的一纸通文,告知商家能做哪些,现在最多通过电话口头通知一下,类似这种方法,确实难以取证。
在具体执行层面,某些平台利用技术和信息垄断优势,对商户采取流量限制,比如搜索降权、搜索结果干预、曝光屏蔽等,但是这些一般情况下还是很难取证的,因为有可能有很多因素导致这些结果,商户很难拿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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