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换脸软件ZAO火了,人们最担心的问题也来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短板,再次被暴露无疑。一边是忘情投入的用户,沉浸于明星换脸的兴奋中不能自拔,一边是媒体的各种担心和呼吁。
AI换脸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谁来给个人信息保护上保险?危机四伏的“换脸”,真的要不得。
细思极恐的协议
媒体围剿换脸软件ZAO,争议主要来自“用户协议”。
该平台的用户协议中规定:“在您上传及/或发布用户内容以前,您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以及‘ZAO’用户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对用户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与编辑……以及对修改前后的用户内容进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财产权利及邻接权利。”
有用户指责平台“利用用户不仔细看条款内容的心理,永久使用用户肖像权”;还有用户因为“上传照片后,自己删不了”而担心自己的“人脸信息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不少用户看了上述条款后表示,细思极恐。
显然,这一明显违法的协议对我国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既然收集了用户的个人信息,企业就要承担保护信息的义务,而不是像ZAO换脸App协议中所说的,不但不保护,还有权对信息转授和再许可。
人工智能不能伤人
其实,人工智能进行换脸的技术并不新奇,数年前已经出现。2017年,国外一个论坛用户首先将自己制作的换脸视频发布在网络上,利用这一技术,他将国外女明星的照片与色情影片合成,几乎以假乱真,一度引发巨大争议。
专家指出,类似AI换脸的技术手段有很多,但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此前主要应用于影视节目的处理,“像这种作为手机应用软件出现,应该还是头一次”。专家呼吁,国家应该尽快对此立法,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否则很容易遭到滥用。比如用于微信视频,假扮家人朋友却不易被识破,就很容易构成诈骗甚至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我国科技产业取得长足进步,科技实力显著增强。早在今年年初,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表示,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广泛应用,释放了巨大的创新潜力,也带来了风险挑战,存在忽视社会效益,片面利用科技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缺乏制度规则导致新技术滥用等问题。
马化腾表示:“科技像一个工具,好人用的好是好事情,如果说坏人拿高科技作恶的话,我觉得危害是非常大的。”在AI的治理方面,要以“科技向善”引领全方位治理,确保AI“可知”“可控”“可用”“可靠”。
政策监管不能滞后缺位
ZAO的出现,让舆论出现旋涡,媒体对其口诛笔伐的同时,也广泛认为,监管是滞后的,也是缺位的。
光明日报刊文称,“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让舆论失去平衡的,一边是开发者的利益需求,一边是技术规制的落后缺位。网友们的争议,本质上是对技术的法律与伦理边界的探讨。”
“技术更迭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技术迭代之快有时超前于风险应对手段的产生,网络空间中对隐私版权的保护要跟得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需求,滞后和缺位损害的都将是公众利益。”
法制日报认为,“ZAO换脸App的意外走红,从一个侧面再次暴露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短板和难题,迫切需要立法者和执法者共同寻求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的破解之道。”
于这款软件而言,回应全民声讨最好的方式是,不仅要拥有满足用户需求的炫酷技术外衣,更需一个约束在法律伦理、公众舆论范围内坚定的创新内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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