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鹏
现代公司的经营目标到底是什么?世界上分成两大阵营,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股东至上”模式(shareholder primacy theory ),认为企业的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另一派是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模式(stakeholder theory),认为公司的目标是为员工、社区、客户和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只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这两大流派一直以来处于竞争状态,没有谁战胜谁,但一般认为前者目标更清晰、对管理者激励强度更大,因此奉行这一理论的国家经济竞争力更强些。但近日美国商业圆桌会议(以JP摩根CEO杰米·戴蒙为主席,包括贝索斯、库克在内的181位大公司CEO组成的企业团体)发布报告,重新陈述了对公司的目标,媒体报道认为,“股东价值不再是一些美国顶级公司的关注点,这是美国商业史上首次摒弃股东第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理念。”
“股东至上”模式是由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的,长期以来它是美国企业管理界根深蒂固的信条,出现如此转变,引人注目,背后也必定有某种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与传统经济有着巨大区别的互联网经济正向纵深发展;二是资本市场短视化行为再度引起人们不满。
传统经济主要是资本与人力两大要素组合起来生产产品,互联网经济则让商业机构的社会属性突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大型互联网公司对社会的间接影响之大,已让人无法单纯地视其为商业机构,再加上平台的天然垄断属性,平台相对其使用者具有不对称的优势,如果这些互联网公司过度贪婪,其破坏性后果是相当巨大的。一方面是互联网大公司的社会属性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是近年来社会上对这些巨头的不满与日俱增。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才出现商业圆桌会议重新定义公司宗旨。
进入高科技和互联网时代后,公司文化和公司治理方面出现了很多新变化,早期的诺基亚提出“科技以人为本”,谷歌公司提出“不作恶”。中国公司也在丰富这种创新,任正非提出“客户是华为存在的唯一理由”,马云提出“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
“客户至上”、“客户第一”在很多人眼里可能是一个口号,但它背后其实体现了对现代公司本质的理解和高科技行业公司治理的独特逻辑。任正非不仅亲身落实客户至上理念,在面对贸易战的不利环境时,也反复强调服务好客户是华为的头等任务。作为非上市公司,华为没有阐述把股东利益放在什么位置,阿里则明确把股东利益放在第三位,这让一些人产生疑惑,这是否不重视股东利益?笔者认为它应该有两层含义:第一,只有服务好了客户,通过快乐工作把员工的潜能激发出来,才能最终为股东创造价值,客户、员工与股东的关系是路径与目标的关系;第二,股东包括很多类型,把那些追求短期利益的股东利益放在客户和员工之后,是为了企业长期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不受影响,这是个短期与长期的关系。
一直奉行股东至上文化的美国,资本市场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一直存在,并且招致很多批评,敌意收购、“华尔街之狼”等行为引发的争议非常多,有些企业被股价牵着鼻子走,巴菲特、马斯克甚至总统特朗普都主张让上市公司停止公布季度报告,以免管理层受到短期投资者的过大压力作出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决策。这一矛盾在互联网时代可能会更加突出,如果公司过度追求短期利益,不仅会影响股东的长期利益,更可能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破坏。
当然,我们不能仅从商业圆桌会议这一机构风向转变,就得出股东至上主义已被人抛弃的结论,将其理解为随环境变化的修正或“扬弃”可能更接近事实。不提甚至摒弃“股东至上”,并非是对股东利益的漠视,更重视公司的社会身份,更注重相关方的利益,有助于更长远、更稳定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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