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爱看电影的人来说,热播电影上映是一定不能错过的,像前段时间高分电影《海王》,我相信大多数和我一样爱看电影的人都会买电影票到影院一睹为快。但在电影院上线不到一天,网络上已经有盗版资源流出。其实除了电影,在这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原创视频、音乐被搬运、摄影作品被盗用、原创文章被洗稿……版权被盗已经屡见不鲜。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除了电影,还包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摄影、图片等多个领域的作品。尽管我们国家先后有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但盗版侵权现象仍屡禁不止。有数据显示,2017年,观看盗版视频且没有为正版视频服务付费的用户,至少会给行业带来136.4亿元的用户付费损失。
那么数字内容行业这种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区块链又是否能够给出一些解决方案呢?行业目前存在痛点问题:
1.确权难:作品版权难追溯,侵权行为难判断
目前数字内容行业的主要追溯手段,还集中在人工收集和人工沟通阶段。以目前在互联网上传播比较广泛的视频、图片、音频等数字内容为例,在新媒体时代,每天都有海量内容被各种媒体使用,因为应用场景复杂,渠道多、流通快,尤其在数字内容经盗版者处理后,几乎无法追溯、无法维权,传统手段难以取证和追责,无法确定是否侵权。即便是授权使用,也会发生被多场景、多渠道等违规使用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创作者权益。
2.用权难:利益归属难界定,原创作者权益难保障
现在各种社交媒体高度发达,很多个人作品缺少和内容一体化的版权证明和联系方式。常常面临需求难以匹配,中间成本高的问题,出现版权内容、访问、分发和获利环节利益归属难界定,利益难分配或分配不合理等现象。例如,我们在个人社交朋友圈、微博发布的视频、图片一旦被人多次、多渠道分享转载后,就容易出现内容使用者无法判断数字内容的来源和版权归属,不知道该向谁购买版权的问题。再例如, “中间渠道”发行商占很大话语权的影视音乐行业,音乐作品如果想投入市场,就必须通过唱片协议并依靠唱片公司来录制、分发,且被发行商分走大部分作品销售的利润,原创作者在作品上获得的利润相对反而较少。
3.维权难:维权成本高,举证困难
数字内容出现大量的侵权盗版行为,除了其背后利益驱使。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方对原创内容缺乏有力的版权保护。一旦出现侵权案件,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盗版举证难、内容赔偿低就成了行业普遍现象,这让很多内容创作即使被侵权,最后也都选择不了了之,版权所有者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原创作者得不到相应利益回报,盗版抄袭者赚的盆满钵满,这不仅会损害创作者利益,更会严重影响创作者的积极性。
因此,数字内容产业要想得到更健康的发展,那么适应行业发展的版权保护和价值分配机制也需要跟上才行。区块链技术或许能给数字内容产业带来一些新的可能,那么“区块链+数字版权” 具体怎么结合呢?如下是LikeLib+IP版权&文化娱乐应用案例。
首先在确权环节。我们可以利用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和时间戳技术特性,使全网对知识产权所属权迅速达成共识成,从而实现及时确权。这里不对称加密技术保证了版权的唯一性,时间戳技术保证了版权归属方。
其次在版权交易环节。一能通过提供区块链技术可从源头跟踪创作者个人信息,让作品作者可追溯。二能通过公共平台来存储交易记录,版权方能够对版权内容进行加密,同时通过智能合约执行版权的交易流程,整个过程在条件触发时自动完成,无需中间商的介入,可以解决版权内容访问、分发和获利环节的问题,将版权交易环节透明化的同时也能帮助创造者获取最大收入。
比如一位荣获格莱美奖的创作型歌手,假若他现在把自己的原创音乐发表在LikeLib上,系统就会与他自动达成智能协议,以此保护他的知识产权。原创者可以根据自己想法设置成免费听歌,或是收费听歌,还可以是带有广告推广性质的,然后就会有一些打赏金额流入其数字账户。所以,原创音乐在平台投放,既实现了商业化效果,又保护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利。LikeLib还采用了一种类似于银行账户的支付系统,也就是说通过音乐赚取的所有佣金都会转到作者本人的手中,从而使得创作者可获得全部的原创著作收益,而不是任由那些强大的中间商所控制。
现在LikeLib在数字版权方面的研发还在持续中,大多数字内容的实际使用场景都在区块链网络之外,未来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推动区块链底层基础设施下一代分布智能价值网络的构建,才能更好的将区块链应用于数字版权等场景中,发挥更多、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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