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背景: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
现今社会人人都在谈论大数据,尤其是科技企业一旦有什么新项目肯定都是经过大数据的分析的,但是很少有人在谈大数据是怎么来的。
“大数据(big data),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这个大数据的定义我是在百度百科上拷贝下来的,我们注意“捕捉”这个词,我觉得“收集”可能更温和一些,不管怎么样,这说明大数据不是数据使用方制造出来的,所以大数据的产生是另有主体,那么可能就是人、企业甚至是自然环境,我今天想谈论的是非常狭义的大数据范围,就是个人隐私数据,像自然数据、企业运营数据等,看看有机会再说。
就个人隐私数据而言,最直观的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就是个人用户的消费习惯数据、浏览习惯数据,这些数据被广泛应用在广告推送、商业促销、新品开发等方面。
欧盟的GDPR出现之前,个人对自己的隐私数据是无法掌控的,只要你用到某个服务你就默认你的隐私数据(消费习惯数据、浏览习惯数据)免费授权给服务提供方,并且不可撤销。现在GDPR出来了,对于这方面就有严格要求了,那么就是个人用户有权注销清除所有隐私数据。虽说中国没有相应的法律出台,但在我看来也是大势所趋了。
当然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对隐私泄露感到愤慨,从没考虑过隐私也是有价值的,凭什么免费被使用?如果大家认为消费习惯数据、浏览习惯数据无所谓,那么大家可以想象,人们在正常生活中产生的数据有多少,而且这些数据被用于人工智能的开发,未来的前(钱)景有多大?
所以,我提出本文中我的主旨观点就是隐私的商业化。
首先,应该成立专业的隐私数据机构或公司进行统一的商用及管理,这样在数据的控制上更加高效便捷。
其次,我们将隐私分级,我个人先粗略的分三级:A级,不可使用;B级,可授权选择使用;C级,可授权使用。
最后,就是操作方式了,这里我借鉴了区块链里面挖矿的概念,那就是个人用户选择开放BC级后,即进入该系统中,根据该用户数据被查看的次数、使用次数,用户可累积获“币”从而让用户获得收入,而用户要做的就是日常的生活,当用户不想共享的时候即时关闭即可。
最后的最后,其实上面都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一直在想科技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升都是没有错,但是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失业,而这些失业的人怎么办?政府来养活?
说实话,任何政府都样不了,最简单的谁符合资格、该给多少钱都是很难定论的东西,从这方面看,科技的发展又有点反人类。再反过来说,科技发展没有错,所以我觉得总有解决方案,今天这个就是我看到的解决方案。
在不可预见的未来,人们只负责活着、产生数据,活的越精彩产生的数据越多,获得的回报越多,一个闻名世界的画家注定要比一个窝在家里什么事不干的人获得的回报要多得多。人类所有数据最后汇总到一个人工智能大脑,人工智能根据数据获得更新升级。升级后的人工智能最后再反哺人类,形成一个不太舒服的生态循环。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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