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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find和bash -c中传递变量?

在find和bash -c中传递变量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实现:

  1. 使用环境变量:在bash中,可以使用export命令将变量设置为环境变量,然后在find和bash -c命令中使用$变量名的方式引用。例如,假设要传递一个名为VAR的变量,可以在命令行中执行以下命令:export VAR="value" find /path -name "*.txt" -exec bash -c 'echo $VAR' {} \;这将在指定路径下查找所有的.txt文件,并在每个文件上执行一个bash命令,该命令打印出环境变量VAR的值。
  2. 使用命令替换:在bash中,可以使用$()或将命令的输出结果赋值给变量,然后在find和bash -c命令中使用$变量名的方式引用。例如,假设要传递一个名为VAR的变量,可以在命令行中执行以下命令:VAR=$(command) find /path -name "*.txt" -exec bash -c 'echo $VAR' {} \;这将在指定路径下查找所有的.txt文件,并在每个文件上执行一个bash命令,该命令打印出命令替换结果的值。
  3. 使用单引号或双引号:在find和bash -c命令中,可以直接使用单引号或双引号将变量包围起来,以保持变量的字面值。例如,假设要传递一个名为VAR的变量,可以在命令行中执行以下命令:VAR="value" find /path -name "*.txt" -exec bash -c 'echo "$VAR"' {} \;这将在指定路径下查找所有的.txt文件,并在每个文件上执行一个bash命令,该命令打印出变量VAR的值。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find和bash -c命令时,要确保正确引用变量并避免变量名与命令中的其他特殊字符冲突。另外,以上方法中的示例仅为演示目的,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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