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写一个需要使用拷贝构造函数的程序。由于我是使用复制构造函数的新手,我不知道我对复制构造函数的声明和使用是否有效?这里我也遇到了display函数的问题,错误是::error: prototype for 'int Student::display_student()' does not match any in
C++11为变量实例化/初始化提供了以下语法:然而,在可复制性、移动能力和赋值能力方面,类需要什么才能允许这种语法呢?Visual studio 2013 (更新2)允许这种形式的实例化,即使复制构造函数、复制赋值操作符、移动构造函数和移动赋值运算符都已被删除,而GCC (4.7.2)只允许在默认或实现移动构造函数或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