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与我认识的开发人员交谈,我的理解是在变量声明之前编写var将变量分配给本地作用域,而不是在声明变量之前编写var将变量分配给全局范围。这是真的吗?如果在声明变量之前写入var确实将变量赋值给本地作用域,那么在初始化变量以使其保持在本地作用域中时,是否需要稍后编写var?例如:// Do some things with
我知道您可以在C++中重用变量名,但我想知道是否应该这样做。我不是在说重用变量本身,比如全局变量。我指的是在一个作用域中声明和使用一个具有特定名称的变量,然后在另一个作用域中声明和使用同名的另一个变量。this variable. int b=10: Func2(b);这样做似乎可以缩短变量名,允许代码的复制和粘贴,而不必更改变量名,但这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