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虚拟基类机制的存在是为了防止“钻石”问题。但我很好奇,如果重新设计类层次结构不能更好地处理这种情况。class B : public virtual A {};class D : public B, public C {};
我现在看到的机制存在的问题是,您需要能够预测某个人将从B和C继承过来吗?所以,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最好用虚拟标记来标记每一个继承?
我有一个抽象类,它有两个构造函数。当另一个类继承这个类时,我似乎必须将具有相同签名的构造器声明为基类中的构造器。我觉得这有点多余。在我的基类中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让Sub New(Parameter as MyClass)成为默认的构造函数签名,除非派生类在其定义中包含了它?编辑:我希望这意味着我不想在调用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