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P S4中创建供应商及客户, 与ECC存在着比较大的区别, 在S4中直接使用T-Code: BP来创建:
使用之前,先按照实施手册配置好对应的分组, 但有一个非常隐蔽的点会遗漏,导致创建Vendors时提示如下错误:
不能用分组5999创建供应商 消息号 FSBP_ECC005
隐蔽的点:
维护好对应关系:
业务伙伴角色中创建:
选择
1)FLCU000 FI客户,表示创建客户公司代码视图,
2)FLCU01 客户:表示创建客户主数据的基本视图和销售范围视图。
3)FLVN00 FI 供应商,表示创建供应商财务视图,
4) FLVN01 供应商基本视图和采购组织视图。
分组:表示创建指定类别的客户或供应商,如上图所示可理解是不同编号范围或类别的客户或供应商。
重新创建供应商:
供应商创建成功!
原创声明:本文系作者授权腾讯云开发者社区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原创声明:本文系作者授权腾讯云开发者社区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