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 月 26日丨中国移动(00941.HK)宣布,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于2021年1月26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移通信代表其31家省公司与中国广电订立了一系列具体合作协议,包括(i)《5G网络共建共享合作协议》;(ii)《5G网络维护合作协议》;(iii)《市场合作协议》;及(iv)《网络使用费结算协议》。
四份具体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期均为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分为第一阶段合作期及第二阶段合作期。第一阶段合作期是指协议订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第二阶段合作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期间。四份具体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5G网络共建共享合作协议》
双方共同建设700MHz无线网络,中移通信向中国广电有偿共享2.6GHz网络。
700MHz无线网络新建、扩容、更新改造由双方按1:1比例共同投资。700MHz无线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天线及必要的无线配套设备)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资产由双方按照1:1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有权充分使用700MHz无线网络为各自客户提供服务。
双方分别作为700MHz无线网络的项目建设单位,各自按国家法律制度和内部管理要求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中移通信向中国广电有偿提供700MHz频率5G基站至中国广电在地市或者省中心对接点的传输承载网络使用。
700MHz和2.6GHz的无线网络采用相同的共享技术方案。
《5G网络维护合作协议》
双方对700MHz无线网络具备同等网络管理权限。中移通信承担700MHz无线网络运行维护工作,中国广电向中移通信支付700MHz无线网络运行维护费。
中移通信负责中国广电有偿使用的700MHz传输承载网的维护工作。700MHz无线网络双接各自核心网,双方各自承担其自有核心网的网络维护工作。
中移通信承担的700MHz无线网络和700MHz传输承载网的网络维护工作,包括故障处理、投诉处理、通信保障、割接升级、无线优化、基站巡检等。
《市场合作协议》
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基于"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合作,共同探索产品、运营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
双方市场合作遵循品牌和业务运营独立性原则。
于第一阶段合作期,中国广电有偿共享中移通信2G/4G/5G网络为中国广电客户提供服务。
于第二阶段合作期,中国广电有偿共享中移通信2.6GHz网络为中国广电客户提供服务。700MHz无线网络规模商用后,中国广电新增客户原则上不再共享使用中移通信2G/4G网络。
除上述网络共享业务合作外,双方亦在产品设计、市场运营、客户服务、内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将加强合作。
《网络使用费结算协议》
基于《合作框架协议》、《5G网络共建共享合作协议》、《5G网络维护合作协议》、《市场合作协议》,中国广电向中移通信支付网络使用费,包括700MHz无线网络运行维护费、700MHz传输承载网使用费、2G/4G/5G网络使用费。
于第一阶段合作期,中国广电向中移通信支付的700MHz无线网络运行维护费、700MHz传输承载网使用费,从700MHz频率5G基站接入中国广电核心网或中国广电指定的传输节点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按照基站数量据实收费。于第一阶段合作期,中国广电根据中国广电客户使用中移通信2G/4G/5G网络的网络业务量,据实向中移通信结算2G/4G/5G网络使用费。
于第二阶段合作期的前五年,中国广电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向中移通信支付网络使用费,包括700MHz无线网络运行维护费、700MHz传输承载网使用费、2.6GHz网络使用费。
双方根据第二阶段合作期的前五年的经营和合作情况,在2026年友好协商确定第二阶段合作期的后五年的结算金额。
双方开展客户服务、国际业务等超出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合作费用结算,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