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青的蜂
官员直播带货,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日前,安徽省网信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公益直播活动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开展网络公益直播活动时的注意事项。
官员亲密触网的同时,应注意把握原则,不被网络的乱流裹挟。安徽省的这个通知,为领导干部“立规矩”“明底线”,很及时、很必要。
首先是聚焦底线和边界。领导干部天然具有公信力,带货能力强,一些平台和商家难免有笼络念头。这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把握角色定位,严格恪守纪律要求,不参加任何非公益性质的直播活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出现任何损害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行为。
其次是形式主义问题。有个别官员把本该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直播间,变成了个人的“魅力秀场”、地区之间的“数字竞赛”。为了追求所谓效果,不惜采用流量注水、销量造假、组织摊派等方式。对此,需要深刻认识带货本质,以实效为追求,避免急躁心理、功利心态。
再就是带货标准问题。领导干部是不是什么货都可以带?显然不是。比起形形色色的各种消费品,因受疫情影响而滞销的农产品、有助于当地企业复工达产的相关产品更值得关注。它们对老百姓的直接帮助更大,且存在利益相关的可能性更小。
还有传播监管问题。领导干部走进直播间,是为家乡产品作“公益性”的代言,而不是替直播机构“站台”“背书”。因此,要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坚持“公益”当头,弱化平台属性,不允许将政府和领导干部形象用于公益活动之外的商业广告宣传。
作为领导干部,也要清醒意识到其中的“虚火”“泡沫”,认识到自己是“参与者”,但也是“监管者”,从而自觉跟直播带货保持距离。
【作者】 王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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