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转移”流程指南

提示

阅读本文可能需要5分钟54秒。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转移”流程指南

01

登陆个人

所得税APP

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此选项是确认

2019年能延续至2020年使用的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02

点击“确定”

(此时会提示

将会带入2019年的信息

会覆盖已采集的2020年数据

请确认是否继续)

03

找到失效选项

点击进去

(已到期或已失效选项

如上半年的租赁信息

下半年换地方了)

04

点击左下方“删除”

(不要点修改

已失效信息是不必修改的

下方租赁时间段可以看出

是201901-201906的

故已失效)

05

点击“确认”删除

06

删除无效信息

确认页面将会剩下

待确认选项

选着右上方的

“一键确认”

07

提示您会覆盖您

已经存在的信息

点击“确认”选着上方年份

2020年度内有有效信息

既为完成确认

08

完成

工具箱栏目介绍

“胡说财税”公众号之“工具箱”栏目,是胡说财税为了方便财税人查找基本知识点以及各类账务处理技巧而设置的栏目,意在普及基础财税知识以及让更多的业内同行有个能够随时搜索的财税“工具箱”。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1203A08SMS00?refer=cp_1026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