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收到会员的提问,商铺强弱电进线可否合用手孔井?小编特整理如下,供各位会员思考与讨论。若大家对此问题有什么看法的,欢迎在微信后台留言给我们。
会员提问
各位,请教个问题,商铺强弱电进线可否合用手孔井?
十来间商铺,强弱电分开设进线井感觉有点浪费。
一说:
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7.4条12款明确规定——
GB/T16895.10-2010/IEC60364-4-44:2007《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
444.6.2规定条款摘选:
二说:
如果是光纤,其实是没事,但没这么干的。
我觉得技术上得看情况,比如这种商铺,除了光纤,很可能有视频线,或者其他智能化的导线,这时候的是否有干扰问题,很难说。而且室外管线,如果强、弱电都在一起,会不会有安全的问题呢?
三说:
项目如果要求不高,可以不必考虑强电电缆对弱电的影响。但安装、敷设、检修弱电电缆时,手孔里有380V的电缆,反过来是否要考虑用电安全?如果强、弱电电缆是两个管理部门,责任上的划分也要考虑一下。
四说:
我做过强、弱电合用人(手)孔井。个人认为对于统一管理,弱电系统控制、数据可靠性、保密性要求不高的建筑物(群),强、弱电人(手)孔完全可以合并处理。
那个项目是2000年左右设计的医学院十栋左右的公寓楼群,我把强、弱电人(手)孔井合用了,屡次回访甲方的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现在来看,合用的可能性可能越来越小了。信息智能化技术发展太快,使用方对于信息安全相对以前也更加重视了,一般不会同意合并使用。
但对于问题中的商网,是否能合并,我觉得属于可以商榷的一类。如果确实铁了心要合并,干扰的问题部分可以用技术手段来解决,如采用屏蔽电缆等。但前提是对信息安全、稳定及设备控制的要求不高。
这几年连着干了两个要求特别严格的项目,物理隔离、屏蔽措施基本是不惜代价地做了,压根儿别提强、弱电人(手)孔井合并了。一个是××机关单位重要信息机房,一个是××中心数据机房。
所以说,通常能想到二合一节省造价的项目,多半要求不会太高,从技术上一般是可以合并的。民用项目,没必要太过分,太严格。
五说:
无特殊要求,强、弱电人(手)孔井做合井处理,技术上可行,规范上不允(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7.4条12款3)项、8)项的明确规定),另外还涉及垄断职能部门出于运维管理方便的需求不同意合井的问题(当然也与安全问题、干扰问题有关)。
我们院做的民用实际工程,无一合井。
问:顺手请教一下,什么情况下用手孔井,什么情况下用大中小人孔井?
答:规范无规定。1980年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增订本)》有一个说法。
原则上,能满足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就可以。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