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业态,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服务进出口的经营活动。本文重点分析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服务与监管的逻辑起点、履职考量、路径选择。
一、黄金发展期的跨境电商显露出“成长的烦恼”
黄金发展期孕育了跨越式发展。伴随国内高质量消费的诉求意愿越来越强,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首选,呈现出从功能性刚需、补充性消费向全品类需求、日常性消费转变的趋势。跨境电商以其价格较低、质量上乘、购买便捷等比较优势成为国内消费者优先选择渠道的重要原因。随着改革节奏不断加快和力度不断加大,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只会越来越宽松,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越来越开放的中国成为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的沃土。此背景下的宁波保税区,凭借毗邻宁波舟山港的地理优势、26年持续发展完善的制度优势、日益完善的仓储物流优势和全国无费区的经营成本优势,抢占了跨境电商培育的先发优势。2012年宁波成为全国首批5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之一。2014年11月,宁波跨境购首次参加“双11”单日累计成交约58.8万单,交易额突破亿元大关,居全国首位。同时,成功实现了快速攀升的竞争优势,2016年成为全国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进口达到100亿元,同比增长82%,占全市70%、占全国12%,在全国特殊监管区中位居第一。2018年“双11”当日保税区交易量达534万单,交易额10.7亿元。全球龙头电商平台亚马逊、国内龙头电商苏宁易购、新型电商云集都在2018年入区运营。现有跨境仓库总面积超过42万平方米,已入驻的网易仓库、宁兴优贝、小红书跨境项目等2019年将完成智能化改造,保税区的跨境电商产业链日趋完善。
光鲜发展背后也有“成长的烦恼”。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除具备一般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外,由于其跨境化、国际化等特殊性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如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张的渠道与保障措施,因跨境平台和经营者基本注册在境外,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受理并处理此类型的消费申诉和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直接适用跨境电商;如跨境电商商品安全的信息沟通与消费引导,除了有关部门的召回制度有效执行外,因跨境进口商品未强制要求张贴中文背标且跨境进口商品涉及装箱、运输、卸货、仓储、快递等多个环节,跨境进口商品标签、质量标准、产地信息等相关消费教育和引导如何开展、由谁来主导;又如跨境电商违法违章行为的惩戒与规范,包括交易平台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不规范、擅自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违规刷货、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法律怎么适用、如何及时查处等等。上述现象的产生既有跨境电商发展迅猛与相关制度设计相对滞后等客观原因,也有国内消费者心理准备不足和沟通不充分等主观原因。根据统计,2014-2017年宁波保税区共接到跨境消费申诉举报773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商品类占89%,服务类占11%;从投诉举报性质看,主要涉及广告宣传、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商品价格,其中广告类占比80.9%。如果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妥当,都势必影响甚至掣肘跨境电商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就迫切需要相关部门用发展的眼光和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跨境电商发展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的切入点
跨境电商,最突出的是“跨”,集中表现为注册主体与网站实际运营主体分离、注册主体与仓储物流主体分离;落脚点在“境”,可能是境内关外,也可能是境外关外,如天猫国际平台及其平台内经营者就集中注册在中国香港;实际运营更是多样复杂,有的自建网站经营,有的入驻第三方平台经营,有的只提供仓储服务,有的专门提供物流服务,有的代理报关服务,更多还是上述多种形式的混合经营,法律关系上的不明确,直接导致跨境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法律责任难以厘清。
“保税备货”模式,为市场监管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介入提供了空间;浙江市场发展模式,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综合施策准备了条件。一是跨境电商登记制、跨境商品备案制的及时推出。目前,宁波保税区聚集跨境电商试点企业共551家,均在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注册登记,并经海关备案后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宁波保税区现有跨境备案进口商品超34万件,出关商品要加贴“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防伪溯源码”。主体清晰、商品清楚,也就明晰了跨境电商经营的路线图,为解决跨境电商消费争议提供了路径选择。二是宁波“跨境购”平台模式率先推出,实现关、检、汇、税等监管信息与各类商务、物流信息的贯通,打通了解决可能产生消费争议的堵点甚至是痛点。三是推动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无论是线下实体——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还是线上交易——保税区跨境电商平台,均由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公司负责,这就为有效解决跨境电商消费争议提供了选择方案。目前,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基本构建了源头认证、信用管理、品牌提升、功能辐射、网络融合、智慧管理等六大体系,入驻企业超过1600家,集聚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万多种消费品,汇聚全球全品类优质进口消费品,并在全国8个省19个城市布点了37个“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同步布局跨境专区和跨境O2O体验中心。2018年实现进口消费品交易额达120亿元,同比增长20%。
三、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制度优势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科学作为的有力武器
一是消费维权实现公众认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主动发布《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引导科学理性跨境购;通过《甬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积极推动两地建立互动合作和异地维权新平台;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进口商品市场成为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区;全面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放心消费承诺制;尝试开展评价性质量风险监测,累计抽检3069批次,抽检结果在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及跨境的消费投诉举报由2017年的397件下降到2018年的15件。
二是法律培训实现角色认同。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及时组织《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培训,让从业者清清楚楚“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建立日常联络制度,开通宁波保税区政企通平台跨境电商企业群,加强政策传递和动态沟通,并对实际问题和需求即时回应;重大网络促销前主动引导签署《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经营者自律承诺书》,强化诚信意识;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倾听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做跨境电商从业者的“知心人”。
三是商标培育实现深度融合。分局牵头制定了《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方案》,积极申报国家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形成“跨境购平台、跨境电商、跨境商品”三维品牌发展保护体系;积极推进商标专用权保险试点,开展“商标保险+维权+服务”试点,宁波首个商标专用权保险项目落地保税区,“ICTM”商标若被侵权最高可获赔50万元。
四是主动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由分局牵头的宁波保税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部门联动协同,实现监管服务全程电子化、信息化;全国首个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在宁波保税区上线,平台集中展示和全面分析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信用信息情况,对区域重点跨境电商实施扶优扶强,对违法违规跨境电商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目前,该平台已累计采集跨境电商经营情况数据2065条,日常监管类数据3150条、良好信息38条、失信信息87条、举报投诉信息975条。
五是行政处罚实现整体治理。分局始终坚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比较优势,坚持以行政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监管执法原则。对发现的严重失信跨境电商违法行为,坚持做到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规范一片,基本实现了行政处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8年,共计通过网络定向监测抓取数据超2万条,依法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3起,罚没金额152.95万。
四、主动开展跨境电商服务与监管示范区创建
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示范区创建,是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更是市场监管部门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释放网络经济发展红利的重要载体。示范区创建的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网络经济监管服务机制创新,致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经济监管服务经验。创建的路径在于调动和汇集各方力量,把深化网络经济服务与加强网络经济监管有机融合,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服务与监管。
宁波保税区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以培育和优化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示范区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并于2018年3月成为浙江首批、宁波首个“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区域。
一是建设“互联网+”产业集聚新市场,做到功能集中、服务集成、企业集群,实现跨境电商要素资源集聚,有效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是建设“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放大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先发优势,探索大数据监管和信用协同监管的高效联动机制,打造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新模式。
三是建设“互联网+”高效服务机制,做到数据共享、资源开放、社会共治,构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精准服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
五、勇于担当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与监管跨境电商的不竭动力
一是做法律的实践者。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2019年将以《电子商务法》实施为契机,坚持做到既率先懂法,做监管规则的“明白人”;又积极普法,做监管对象的“引路人”;还要科学执法,做法律法规的“执行人”,确保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义务真正落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电子商务环境。
二是做示范区创建的执行者。良法,更需善治。示范区创建是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的有效载体,更是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的有益探索和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2019年将更加紧扣“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的创建目标,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管+服务”的原则,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助推保税区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作为创建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分局将综合配置市场监管资源,不断优化网络监管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同时,作为创建的牵头部门,既要为管委会继续当好参谋,因时因势推动创建工作整体有序开展,还要更加主动协调海关、税务等部门,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监管服务效能。
三是做网络交易监管的探索者。示范区创建,是一个资源整合、集成创新的过程。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做好年度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分析报告,对消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或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跨境商品深入展开评价性抽检,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跨境电商“全景式”信用监管,根据企业不同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实现对重点跨境电商的扶优扶强和对违法违规跨境电商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力争为跨境电商监管提供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四是做网络经济发展的助推者。监管的初衷在于助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建的意义在于服务经济提档升级。2019年将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保税区进口商品大通道的体制机制和区位功能优势,争取政策支持和指导,推动形成政策洼地、服务高地、技术领地,推动保税区跨境电商在更高水平上加快发展;完善保税区商品品牌名录库,提升跨境电商内在品质,释放跨境电商品牌效应;以服务高品质消费为出发点,彰显跨境电商服务高质量消费的优势,切实把示范区创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作者:宋玉池,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局长
来源:《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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