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满足了人们的诸多需求,它的普及乃是大势所趋,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更是人类技术与产业进步的希望所在。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因噎废食,因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而废止社交网络禁止对社交网络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我们真正需要做的,是用制度和规则来约束对网络平台用户数据的使用,使之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有序运行,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丑闻再次发生,保证网络行为数据这一由民众产生出的宝藏最终服务于增加民众的福祉、促进人类进步。
对基于社交网络的科学研究应当予以鼓励,但必须与其他传统研究领域一样,在严格的科研伦理标准和有效的违规惩戒机制下运行。研究人员要谨遵知情同意原则和隐私保护原则,在从数据到成果的整个流程中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用户的利益受到侵害。如果研究项目有商业机构的参与,尤其需要谨慎处理。
为保障普通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以充分落实,一方面网络平台须在功能上充分满足用户知情同意的要求,如在用户授权之前提供充足的说明,提供方便的隐私设定选项等,尤其要在数据管理规则上与用户授权的等级严格匹配;另一方面也应对普通网络用户进行必要的知识普及。当用户在社交网络上展示自我、享受关注与互动的同时,应当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数据根据自身设定的私密等级处于不同程度的暴露状态,并将基于自己的授权而被社交网络平台和各种第三方机构所分析和利用。
相信随着Facebook数据泄露事件的真相逐步厘清,不管是对科研伦理的违反还是数据安全管理的疏漏,终将有着明确的责任认定和惩戒方案。而在这个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如何让人工智能更好地造福于人,而不是带来烦恼甚至危险,这依然需要紧随技术发展的脚步,不断开展持续深入的讨论,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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