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进入深度合规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处于稳健增长的态势。在监管层面,根据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从2017年的“警惕风险”转变为“健全监管”。
资深金融分析师表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互联网金融措辞的缓和,一方面是对前期互联网监管成果的肯定,当前行业整体风险可控,大规模的集中整改将成为过去式,另一方面,监管态度上的缓和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在健全监管的大方向下,相关政策法规发布和实施将得以持续深化落地。
下一步,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统一的金融业务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防范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风险。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举措。
其一,强化功能监管,有效减少监管套利。在监管空白期,互联网金融行业通过监管套利,曾经享受过一段繁荣增长,也正是监管的缺失,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积累了诸多风险,最终引发长达数年的强监管。
其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日趋明显,分业监管的模式已经难以实现有效监管,综合监管势在必行,面对跨市场、跨机构、跨地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强化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国家与地方监管机构之间、金融与非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提升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监管规则的一致性,缓释跨界经营、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之间的制度性错配。
其三,完善个人征信领域的法律法规,完善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机构的准入做了相应的规范,但仍有个别机构在没有取得征信牌照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信用评分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客户信息收集、传输和使用等流程中的监管措施,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使用知情权及数据隐私权不受侵犯。
资深金融分析师认为,随着强监管的挤出效应越发明显,将导致很多平台因为无法满足合规要求而被迫退出,未来平台数量将持续减少。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投资刚需体量极大,这对留存下来的平台来说是机会,在行业淘汰和并购继续下,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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