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关村大数据日活动现场。主办方提供 《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行业自律公约》发布 呼吁保护公民数据隐私 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周欣嫒)《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行业自律公约》12日在北京发布。《公约》约定,会员应保护公民数据隐私,不得窥视、转让、传播、交易未经用户授权的数据信息。 “2017中关村大数据日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会”当日在北京召开。业界专家、知名学者、企业领袖等400余位嘉宾出席,围绕数字生态与治国理政、人工智能、区域经济、产业均衡、资本赋能五大领域的关系展开探讨。 大会发布了《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旨在建立大数据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大数据从业者行为,促进大数据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共同建设“数字中国”。《公约》所称的“大数据行业”,是指通过服务产生、获取数据,或提供数据处理工具及从事数据加工处理服务的各类组织机构的总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公司、数据技术类公司、人工智能企业等。 《公约》约定,会员应主动履行保护公民数据隐私的义务。具体来讲,包括不窥视、不转让、不传播、不交易未经用户授权的数据信息;不得利用用户提供的数据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等。 截至《公约》发布,已有120余家成员单位签署《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书》。他们悉数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公约》,履行《公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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