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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组织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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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人性是组织形态管理的一条基本主线,笔者认为在人类社会中,人类创造的任何事物都是人性的体现,任何科学、学科都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因此管理学也服务于人性,而管理本身即管理人性。

何谓人性?人性就是人的本性,是人类物种共同的属性,人是人性的载体,人性是人的形态必要组成部分,但是人性特征会随着时间、空间的改变有所变化,当人性特征发生本质改变时,人类物种将改变,人性特征的变化过程也可以视为人类的进化过程。

笔者对人性的认知在于人的三维属性:人的复杂性、人的独特性、人的价值性,这是对人性的另一种解读,如图-1所示。人性的三维属性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人性特征变化规律,随着人类发展,人性特征指向——具备独特价值的人,人类沿着这个目标不断演变。人的复杂性是指人性的特征多元化,在不同时间、空间有不同的体现;人的独特性是指虽然人类是社会性群体,但是每个人都在追求个性的独特,体现与他人的差异;人的价值性是指每个人都必然对他人产生价值影响,否则其人性根本无法体现,以至于不能认可其存在的意义。

人的三维属性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使人的独特价值能够不断体现。人性特征的演变规律是组织形态管理的基础,尤其是对人价值性的解读,便于理解人类所处的经济社会、所在的各类组织以及人类自身的特征。

人性一直体现在人类所创造的世界中,由于任何事物都是以某种形态存在,因此从价值性角度认知事物时可以统称为价值形态。例如,组织有组织价值形态,人有人的价值形态。当人的价值特征发生改变时,组织的价值形态与人的价值形态就会发生改变。

人性的三个维度

人类所有活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认识世界,二是改变世界,这两个活动相辅相成,随着人类认识世界的程度不断深入,人类改变世界的能力不断加强,在这个过程中人性特征不断发生变化,其体现在人类的思想理念、生存空间、生活模式等众多领域。例如,在中国社会发展变革过程中,诗、词、歌、赋、曲、小说、电影等艺术形式的变化中就传递着中华民族的人性解码,同样在西方社会发展史中也能找到类似的规律。为了能够捕捉人性的信息,人类的思想家对人性进行持续的探索,探索人性是为了更有效地管理人性,这就是人类认识世界与改变世界的过程。

首先从复杂性来探知人性的变化规律,复杂性在中西方管理思想中以不同的形式表述,但殊途同归,通过对照可以进行理解。

(一)人的复杂性

中西方的管理思想都是建立在对人性认知的假设基础上的,如中国古代儒、法、墨、道四大思想系统分别提出性善论、性恶论、可塑论、道性论,西方近代管理学思想也有提出经济人假说、社会人假说、自我实现人假说、复杂人假说等,这些对人性的认知虽然相隔两千多年,但却如此雷同,说明人的本性尚未发生本质变化,只要时间、空间相似,人性的某些特征依旧会出现,但是表现形式会发生很大的改变。

1.性恶论与经济人假说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主张人性恶的是荀子,荀子在其专业论著《荀子·性恶》中就明确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们为了满足欲望和需求而会产生争夺,由争夺而衍生邪恶与暴力,因此荀子主张通过教化,限制恶的趋势,使人性之恶向善转化,正是基于人性恶的认知,荀子的弟子韩非在人性恶的假设基础上提倡用“法”来治理国家,并设计了一套依“法”治国的管理体系而被后世统治者充分采纳,韩非也成了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西方近代管理学家提出了类似的经济人假说,也就是“X理论”,认为人天性好逸恶劳,主张采取命令、强制的管理方式,通过物质激励提高人的工作积极性。西方古典管理学理论就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说的基础上,为人们所熟知的是美国管理学家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而泰罗的“计件工资制”的确在当时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性恶论”和“X理论”两者的核心都是倾向于人性具有自私、懒惰的特征,行为动机源于趋利诱因,因此要注重监督和控制,强化纪律与奖惩,因此以“性恶论”为基础的管理思想侧重于制度规范的建设。

2.性善论与社会人假说

中华民族对“性善论”的认识可谓根深蒂固,《三字经》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儒家的代表人物孟子就明确提出“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之说,因此孟子主张通过教化、扶植和培养善的萌芽,通过善性来解决现实争端。儒家思想体系就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假设上,成为道德规范的主要资源,成功地约束人们离经叛道的行为。同样,“X理论”之后西方学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社会人假设,也就是“Y理论”,它指出人性并非懒惰和不可信任,不仅能够承担责任,而且会主动寻求承担责任,如果对某些工作作出承诺,人们为了完成任务能够进行自我指导和自我控制。西方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就是建立在社会人假说的基础上,为人们所熟知的是梅奥的霍桑实验。

“性善论”与“Y理论”两者的核心都倾向于人性具有积极、向善的特征,行为动机源于对精神境界的追求,因此要注重引导和激发,强化激励和关怀。以“性善论”为基础的管理思想更侧重于道德规范的塑造。

3.可塑论与复杂人假说

在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告子率先认同人性可塑,用“性犹湍水,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来形容人性的善与恶取决于人的后天环境,这种人性论在墨家思想中进一步得到了体现,墨子在《墨经·所染》中提出其人性观点“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人性如丝,必择所染”,人性的善恶是根据环境而变化,墨家思想的“十论”就是建立在可塑论基础上。西方管理学者在对“X理论”和“Y理论”进行实验分析比较后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不能简单地用“经济人”和“社会人”来判断人性,进而提出了“复杂人”假设,也称“超Y理论”,这是一种主张权宜应变的管理思想,它认为没有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管理方式,如果管理者要想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须根据其所处的具体环境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实际上是要求将环境、组织、个人、工作等因素综合考虑,做出最佳的选择。

复杂人假说目前很受管理学者的推崇,评价很高,这是因为现代管理理论就是以人性复杂为基础,也因此诞生了众多管理流派,就像是进入了“管理理论丛林”。以“复杂人假说”为基础管理思想没有固定的管理方式,强调全方位的管理系统建设。

4.道性论与自我实现人假说

道家的思想建立在道性论的基础上,由于“道”概念无法具体化,因此相对于其他人性假说,笔者认为也可以称为无人性论或超人性论,但是具有“道”性,强调人性返璞归真,自然无为,遵循“道”来实现管理的目的。与之相似的是西方学者马斯洛提出的“自我实现人”假说,所谓“自我实现人”是一种最理想的人,这时人的自我价值完全体现出来,人感到了最大的满足。这两种人性假说看似相悖,其实非常相似,是人性的两个极端体现,道家思想的“道性论”是把“人”性消灭,完全遵循自然法则,人则彻底属于自己。“自我实现人”则是把“人”性发挥到极致,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独特价值。这两种人性发展到最后其实将成为一种人性,因为当人完全“自我实现”时,人即无“人”性,同样当人性完全消失时,人即“自我实现”。马斯洛晚年又提出“超自我实现”的概念,也称为“忘我”,充分说明这两种人性假说的相似性。

以“道性论”“自我实现人假说”为基础管理思想除了完善的管理机制以外,更强调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管理。

笔者认为四种人性假说仅仅是对人性的复杂进行简单说明,为了便于对人性有初步的理解与认知,西方管理思想中最早使用“经济人”与“社会人”两分法体现人性,然后又出现了“自我实现人”,最后只能用普遍意义的“复杂人”来说明,而“自我实现人”其实是绝对“复杂人”的一种体现。人性复杂但不等于没有规律,其变化规律是与独特性、价值性紧密结合在一起,如果能够把握人性的演变规律就能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自我实现人”不太可能普遍地出现在工业时代,因为工业经济仍然是以满足缺失需求为主的经济系统,但不能说没有,否则不会被发现。从这种人性假说的特征来看,具备这种人性特征的个体要么出现在文明程度极端落后的社会中,要么出现在文明程度极端先进的社会中。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来看,具备“自我实现人”的群体呈渐增多的趋势,说明人性越来越复杂,这就是人性的一种演变规律。

人性复杂可以通过人格来体现,如果人性是抽象的概念,人格就是具体的概念,人是人性的载体,人格诠释人性。人性之所以如此复杂就因为每个个体都具有独特的人格,无法以一概之。

(二)人的独特性

人的独特性由独特人格体现。

人格中的“人”是指人性,“格”是指表现出来的特征。人格是对人性的全面具体化,在心理学中,也经常运用“个性”一词表达人格,人格使复杂的人性得到具体呈现。人格在汉语是一个中性词汇,因此谈及“人格”时不应该带有主观色彩,仅仅是人性的具体体现。

人的独特性其实包含了两方面:“独”性和“特”性,“独”性是指人的独立性,强调人具备独立人格;“特”性是指人的特殊性,强调人格之间的差异。其中“独”性是“特”性的前提,只有人格独立,人性特征才会稳定,人格不独立,人性特征也就变得模糊,因此抛开独立人格,研究人性显得有些空洞。

人的独特性是针对其他个体而言,单个个体的“独”性没有意义,“特”性就更无从谈起,独特性与所处的空间密切相关,越封闭的系统个体的独特性越不明显,越开放性的系统个体的独特性越清晰,当系统逐渐开放时,个体的独特性也逐渐体现出来。当个体之间的独特性越来越明显时,人的复杂性也会越来越突出,这是相辅相成的过程。

自心理学诞生以来,关于人格的研究一直没有间断过,心理学家试图从不同的角度解析人性,曾经出现过四种、九种、十六种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式,近几年比较流行的“九型人格”就是依据人的气质进行划分,如图-2所示。“九型人格”分别为:完美型、助人型、成就型、自我型、智慧型、忠诚型、活跃型、领袖型、和平型。九型人格即九种具体化的人性,可以指导人类在不同领域的活动,如在组织管理中,九型人格可以帮助管理者针对不同人格特征的员工采取恰当的管理行为。

人的独特性由复杂性和价值性决定,当人失去独特性时,人的复杂性也就无法体现,人的价值性也降到最低,从人类发展的进程来看人的独特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追求个性解放、独特人格是人性独特的演变规律。

(三)人的价值性

人之所以存在必然有其价值,这就是人的价值性,价值人假设是组织形态管理理论的基石。

何谓价值?通俗地讲就是价值主体对客体表现出来的有用性。从概念中不难发现,价值以有用性衡量,有用性程度决定了价值程度。在本文中价值是一个中性概念,不带有任何主观色彩,任何有用性都可以称之为价值,而不必强调是否是积极或消极的意义,因而无论“名垂青史”“遗臭万年”,还是“不见经传”都是人在历史上的价值体现,人的价值就是体现在对其他人的有用性上,只要存在人性,人的价值就必须体现,这是人在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基本存在形式。当个体对其他个体没有体现出任何有用性时,其所有活动都体现不出来价值。人们常说的价值观就是人对价值的基本看法,价值观对人的价值特征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

在人类世界中,具有价值性的不仅仅是人,人的价值性将体现在由人构成的组织中,如企业的价值即指对经济生态中其他个体的有用性,这是企业存在的前提,而企业的使命就是研究这个主题。

价值性具有双向性,一个是价值主体,另一个是价值客体,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任何人既是价值主体也是价值客体。人的价值性不能单独体现,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人必然处于复杂的价值关系网络中,这种价值关系网络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称谓,如社会、国家、市场、企业……都可以统称为一种价值系统,在研究个体的价值性时,必须把个体放在特定的价值系统中进行研究。

价值性除了具有双向性以外,还具有两面性,所谓两面性是指人的价值性将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个体存在价值需求,有获得价值的动机,二是个体进行价值创造,有实现价值的活动及行为,任何价值个体都是由价值需求与价值创造相互作用而成的结合体,在特定的时空中以某种价值形态存在。作为价值个体必然有价值需求,要进行价值创造,因此在一个价值系统中,价值性两方面作用的结果是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相匹配,这时个体处于价值平衡形态,而当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背离时,个体的价值形态失衡,失衡的结果是价值个体必然进行变革。

从人类的发展进程来看,个体始终都在追求自身价值的最大化,所谓最大化即对价值客体影响效果最大,这是人的价值性的演变规律,正是这种价值性才能推动了人类的进步。

(四)人性的演变规律

人性的演变体现在“三性合一”的过程,所谓“三性合一”是指人的复杂性、独特性、价值性相互作用,使人性的变化呈现出一种规律性,即人性的演变规律。

人性存在于时间、空间中,根据时空的变化而体现不同。从空间维度来看人性的变化,可以发现空间越封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越高,人的复杂性、独特性、价值性体现越不明显;当空间逐渐开放时,人性开始发生变化,空间越开放,人的复杂性、独特性、价值性体现越明显,当空间完全开放时,人的复杂性、独特性、价值性能够充分得到体现,这一规律体现在人类世界不断融合的过程中。从时间维度看人性的变化,可以发现人性是逐渐体现的过程。在原始社会,人性特征体现最不明显,脱离部落个体几乎无法独立生存,即便进行简单价值创造也需要部落内部紧密配合;在农业社会,人性特征开始得到体现,能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自给自足式的价值活动,个体的价值可以在家庭组织中得到独立体现;在工业社会,机器大生产代替手工劳作,个体可以通过资本、机器、技术等工具实现自己的价值;到了知识社会,必然是个体的独特价值的充分体现,人类一直都在追求自己的独特价值。

在笔者看来,人性特征在时空交替中轮回式地体现,只要时空特征具备相似性,人性特征就相似,但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性最终朝一个方向演变——具备独特价值的人,这个目标使人性的三个维度得到统一,如图-3所示。具备独特价值的人是人性演变的最终目标,而具备完全意义的独特价值的人即“自我实现人”,这时人性最复杂、人格最独特、价值最大化。从人类发展的轨迹来看,人性特征正向这个目标不断迈进,即便中间出现了一些曲折,但最终都被矫正过来了。人类的发展就是人类追求其独特价值的过程,每个独立的个体都希望能体现自己独特的价值,从人类具备人性开始,就踏上了追求独特价值的历程,当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高时,人的独特价值也逐渐清晰。

从历史的发展轨迹来看,多数人体现出所处时代的人性特征,当然也会有一少部分人脱离那个时代的人性特征,这些人通常会显得与众不同,但往往容易被历史记录,认知一个时代的人性特征时不能以这些少数个体作为代表。

人性特征的演变规律与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步调一致,这点从西方管理思想发展过程中可以得到印证。早期个体的人性特征并不明显,管理思想更多地是从社会学中寻找解决方案,因此这时管理学家多为社会学家,而后期个体的人性特征逐渐清晰,管理思想开始从心理学中寻找解决方案,因此这时管理学家多为心理学家,可以说人性特征的变化导致组织管理研究角度发生改变。从图-3可以看出,未来的组织管理将围绕独特人格展开,对人格的研究会更加深入,将会有着更多的研究成果出现,使人们能够更清晰地认识自己。

两只“无形之手”

上面提到人的价值性分为价值需求和价值创造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相互作用,使人的价值性得到体现,并一直贯穿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这两方面就像是两只“无形之手”,一只“无形之手”是人的价值需求结构的变化,另一只“无形之手”是价值创造链条的统一,两只“无形之手”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理解人的价值性变化规律需要从理解两只“无形之手”开始。

(一)价值需求结构的变化

人类存在是因为始终存在需求动机,这种需求动机不是杂乱无章,漫无目的,而是通过层次和结构体现出来,这种规律从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可以得到印证。

马斯洛提出动机与人格相关理论,也就是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开创了心理学人本主义学派。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七个层次(为人所熟知的是五层次),需求层次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逐级递升,如图-4所示。其中,“生存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属于缺失需求,也称为基本需求,这些需求的共同点就是一旦需求满足,动机就会减弱,甚至不再有追求的动力,而是转向生长需求。生长需求主要包括“认知需求”“审美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这三种需求具有无限性,当需求动机得到满足后,不是减弱而是提出更强烈的需求。

笔者引用马斯洛七层需求理念,希望能把人类需求的层次性和结构性体现得更清晰一些。

马斯洛认为人类首先追求缺失需求,缺失需求得到满足后,再追求生长需求,不断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由于生长需求必须建立在缺失需求基础上,因此在笔者看来,缺失需求和生长需求应该同时存在,缺失需求动机一旦减弱,生长需求动机就会增强,人类的需求除了具有层次性以外,还是以一种结构形式体现,需求动机的组合即构成需求结构。人类因为存在需求动机而产生价值关系,因此马斯洛提到的所有需求都可以称为价值需求,价值需求层次也是价值需求结构。在人类追求价值需求的同时,必然体现出人的价值特征,因此从人类价值需求结构中能够反映出人的价值特征。

从价值需求内容来看,马斯洛的需求层次更像倒置的金字塔状,因为价值需求层次越低时,需求越集中、越具体、越稳定、越容易满足,价值需求层次越高时,需求越分散、越抽象、越多变、越难以满足。当人性主要体现生长需求特征时,人类便成为具备独特价值的人,而成为自我实现人时,则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特价值的人。由于需求动机对人性特征影响最大,因此在笔者看来,人性特征就体现在这些价值需求中,超出需求层次范围或需求动机彻底消失,人性将发生本质变化,人性就在这个范围内演变,从人类社会变迁就能感知这个规律,不同的经济形态对应以及体现了不同的人类需求动机,工业经济代替农业经济以及知识经济的出现就是很好的证明。人们常说的“名利”都属于缺失需求,而这恰恰是市场生态中需求和创造的主要内容,“名利”其实是这个时代人的主要价值特征。

作为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传统科学中忽视了对人性的关注,反对在心理学中把人当作动物和机器研究,而是要关注更高层次的人性特征,重视人的潜能、自由、责任和尊严,强调人性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因此在他的需求层次理论中,需求层次越高,人的独特价值体现越明显,需求层次越低,人的独特价值体现越模糊,对于这一点笔者认为马斯洛似乎是在诉说如何做“人”,但是也要看到当完全成为“自我实现人”时,或者生理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时,其实也就逐渐脱离了“人”的境界,这与中国道家思想中提出的“道”性如出一辙。

人类社会发展也必然体现人的价值性变化规律,对价值需求从低到高的追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人性让这条主线成为“无形之手”,引导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

(二)价值创造链条的统一

人类存在是因为能够进行价值创造,用于满足人类价值需求,同样价值创造也将呈现出一种规律性的变化,这种规律性通过价值创造链条来体现。

价值创造是如何满足价值需求的呢?价值创造满足价值需求分为三个过程:价值创造、价值衡量、价值分配,这三个过程统一称为价值创造链条。

价值创造链的第一个过程“价值创造”,是价值创造要素的吸纳与开发,这是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创造资源相结合的环节;第二个过程是“价值衡量”或“价值评价”,是对创造的价值进行衡量的环节,这是经济生态有序运行的基础;第三个过程是“价值分配”,是价值活动结束后,价值主体与客体双方获得价值的环节。如图-5所示。任何一个价值创造活动必须经历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产生价值。

追求价值创造链统一是人的价值本性的必然要求。所谓价值创造链条统一性可以用三个问题来体现。第一个问题:“你的劳动为谁提供价值?”第二个问题:“谁来评价你创造的价值?”第三个问题:“由谁决定你的价值回报?”如果这三个问题中的“谁”是同一个价值客体的话,则价值创造链统一,否则就错位。例如,很多时候价值并不是由价值客体(获得者)评价,而是由价值主体(创造者)评价,这种自我评价方式导致价值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人的价值性始终要求价值创造链条实现统一。在人性特征的演变过程中,价值创造始终与价值需求相对应,最理想的价值活动是发生在价值需求者与价值创造者之间,这时价值创造链条最短,就像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原理一样,将形成最佳的价值创造过程。所谓“最佳”是指价值创造效率最高,价值体现最明显,价值实现最大化。价值需求不断提升的过程,也是价值创造链条不断统一的过程,最后就是价值创造者与价值需求者之间直接对接。

任何价值系统中都存在价值创造链条,当价值创造链条统一时,价值创造者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相匹配,处于价值平衡状态;价值创造链发生错位时,价值创造效率降低,出现价值浪费,价值创造者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相脱节,处于价值失衡状态,甚至是崩溃状态。为了维护价值创造者的价值平衡形态,价值系统需要制定一套价值原则,使价值活动与人的价值特征相匹配,价值创造链条尽可能得到统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是主要的价值创造组织,追求价值创造链条统一性始终体现在企业的发展中,为谁创造价值、谁进行价值评价、谁提供价值回报,这种统一性让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企业价值系统的问题都是由价值创造链条错位引起的,任何一次组织变革都是为了实现价值创造链条的统一,价值创造链条的“脱节”与“统一”贯穿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价值创造者不断地追求价值平衡形态则成为组织变革的动力。

价值创造链条的统一性不仅仅存在于企业价值系统内,也存在于经济价值系统中,随着人的价值性不断提升,任何影响价值创造链条统一的中间环节,都将被人类的价值创造能力一一铲除,最后就是价值创造者与价值需求者之间的价值交换,因为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近,价值体现最充分。传统产业的消失、新兴产业的诞生皆因于此,这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图,与人性特征的演变规律一致。

追求价值创造链条的统一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另一条主线,人性让这条主线也成为另一只“无形之手”,引导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

在市场价值系统中,两只“无形之手”相互作用,形成了一种价值原则,这种价值原则被亚当·斯密统称为一只“无形之手”,“无形之手”其实是人类价值性的反映。与“无形之手”相对应的是“有形之手”,“有形之手”则是价值系统内部制定的一套价值原则,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有形之手”体现价值系统的价值特征,“法”即属于这种“有形之手”,“法”扮演着价值评价标准的角色,中国古代思想家管子曾经对“法”有过这样描述:“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提出过“三权分立”思想,这种思想其实就是在构建一个清晰的价值创造链条,行政、立法、司法三项功能就是价值创造链条中有三个环节: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通过这种价值创造链条使个体价值得到有效体现,实现社会价值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这个价值创造链条越清晰,效果越佳。

任何一个价值创造组织(者)都将面对两种价值原则,一种是人性的自发反应,即无形之手,另一种是人性的强制反应,即“有形之手”,“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相互矫正、相互作用,共同维护价值系统的平衡性以及价值创造组织(者)的价值平衡形态。

创造价值的能力

人类之所以能够满足价值需求是因为人类具备创造价值的能力,创造价值的能力即价值创造能力,也是满足价值需求的能力,这是价值创造的基础,在社会学中,人类的价值创造能力也称之为生产力。

人类社会的变革由价值需求与价值创造之间的矛盾推动,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价值需求与价值创造能力的脱节,无论是价值需求动机落后于价值创造能力,还是价值创造能力落后于价值需求动机都将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从人类脱离原始社会至今为止,主要是价值创造能力落后于价值需求动机。

价值创造能力是人类价值性的最基本体现,与价值特征的变化规律一致。价值创造能力由价值创造者承载,由其价值创造成果体现,对于一个社会经济系统而言,价值创造者是价值创造组织;对于一个价值创造组织而言,价值创造者则是其内部的成员,人类的价值创造能力由这些价值创造者承载。在工业经济系统早期,公司成为先进的价值创造组织,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反映出人类的价值创造能力,以“商品”的形式体现价值创造能力,所有劳动者的价值创造能力均凝结在“商品”中。当人的价值特征发生变化后,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也将随之发生改变,同样劳动者的价值创造能力也将发生改变。

对于一个价值创造组织而言,价值创造能力是决定其价值形态特征的DNA,不同的价值创造能力将决定不同价值形态的特征。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即价值创造能力的竞争。

当人们具备了价值创造能力,能够进行价值创造,满足他人的价值需求时,自身的价值又该如何体现呢?这是价值性的必然要求。

价值如何体现?

价值创造能力毕竟是一种内在的、无法直观呈现出来的东西,需要有外在的体现形式,从而能够被认知其价值,表明个体对其他个体的有用程度,这就是价值的体现形式。

什么才是价值主体的价值体现形式?其实价值体现形式始终伴随着价值创造者,并且耳熟能详,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责、权、利。个体的价值形式来自价值系统的价值原则,任何价值个体要想体现价值,都需要遵守这种价值原则。

责、权、利是责任、权力、利益三种价值关系的简称,在一个价值系统中由价值需求和价值创造相互作用而产生,如图-6所示。责任是个体之间在价值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关系,双方需要履行这种义务;权力是个体之间在价值活动中形成的地位或角色关系,这种关系能够影响对方做出反应;利益是个体之间在价值活动中的需要关系,主要指彼此之间的价值需要,这三种关系共同构成了个体在价值系统中的价值体现形式,每一个个体都是责任、权力、利益集合体,三种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在今天的价值活动中,价值主要通过市场价值交换实现,价值交换结束后就会形成某种价值形式,这是市场价值系统基本运行法则,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将遵守这个法则。

任何一个价值主体,其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都同时存在,以某种价值形态出现在价值系统中。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其价值形态也是由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共同构成,组织的价值形式即组织在市场价值系统中的责、权、利。

价值何所“求”?

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价值形态,当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相匹配时价值主体处于价值平衡状态,当两者脱节时个体价值形态失衡。人性决定价值主体始终追求价值的平衡状态,这是人类生生不息的泉源。

价值平衡状态也是个体的“责权利统一”的状态,这种状态通常还被称为“责权利对等”“责权利一致”状态,但是抛开了价值创造能力,价值形式则无从谈起,因为如果价值创造者的责、权、利没有建立在价值创造能力的基础上,将始终无法实现统一、对等、一致等状态,也就是说价值形式不能脱离价值创造能力而独立体现。

当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匹配时,个体价值形态平衡,这时个体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当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脱节时,个体价值形态失衡,严重时价值形态崩溃,要么从价值系统中消失,要么以崭新的价值形态出现。一般而言个体的价值形态始终处于失衡状态,因此价值个体普遍处于变化当中。

价值个体为了追求价值平衡状态,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改变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适应价值形式现状,二是改变价值体现形式符合价值创造能力现状,通过这两种方式都能使个体形成新的价值平衡形态,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都将对价值系统的平衡性产生影响,这是价值系统变革的动力。当价值系统处于某一特定时空节点时其价值总量一定,个体的价值形态失衡将引发个体之间的价值冲突,人们经常听到的“利益冲突”“权力冲突”都属于价值冲突,解决价值冲突只有通过变革实现,通过变革使价值系统与价值个体重新处于平衡形态,变革其实是人类价值本性的一种具体体现。

当人类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价值体现形式脱节时,人类社会形态处于失衡状态,价值冲突产生,变革将导致新的社会价值形态形成,在人类价值性的作用下,今天的人类正在摆脱工业经济时代,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则把这个阶段称为后工业时代。

人的价值性演变规律始终体现在人类世界中,任何由人组成的价值系统都将体现这一规律,这也是组织形态管理理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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