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眼见为实”,事实上并非如此。
从感官上来说,人有五感,通过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皮肤感触外界的刺激,如果眼睛看到的是真实的,那么其他的感觉系统就没必要存在了。既然人有多种感觉器官,就证明多种感觉器官可以互补,给大脑提供综合的信息,让大脑减少误判的机会。而仅仅依靠眼睛看事物,就会出现认知偏差,或者出现认知上的错误。有了其他的感觉器官,人可以通过听觉、嗅觉、味觉、肤觉来综合感知,而没必要只是凭借视觉来做单一的判断。变魔术的人会搞视觉欺骗,无论是玩“三星归洞”,还是玩“大变活人”,都是一种视觉欺骗,也就让人们不再相信单纯的视觉了。视觉捕捉到的是光线,而光线并不能被人类完全把握,只有在可见光的范围内,光线才可以被人类的眼睛感觉到。超出可见光的范围,人类的眼睛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说,人类的眼睛只能感知到一定范围内的光线,看到的事物只是光线在事物表层反射的效果,而不一定是事物本身。如果在漆黑的深夜,没有任何光线,那么人类视觉将会大大受限,不但伸手不见五指,而且看不到身边任何的事物,因为没有可见光照射到身边的事物上,也就不能反射到人的眼里了。
眼睛的视力范围有限,很容易出现认知偏差。可见光反射到人的眼里,刺激人的视觉神经。视觉神经把这种刺激变成生物电流,传导给大脑,大脑再根据其他的器官感知做出综合判断。即便如此,大脑的判断也很容易出现失误。除了魔术方面的视觉欺骗,就是人类眼睛看到的有限范围,都是一种认知偏差。除此之外,人类只是喜欢看到自己喜欢看到的东西,而对于不喜欢看到的东西,却往往视而不见。看同样一本书,很多人看到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产生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只看到了自己喜欢看到的内容。即便看到了不喜欢看到的内容,也很容易忽略,甚至瞬间就忘掉了。这种看法并不一定是眼睛的问题,可能是人脑的认知偏差。也就是说,人脑只喜欢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喜欢选择不喜欢的东西。有了这样的出发点,眼睛再看周围事物的时候,就会有一定的选择。
有人只看事物的积极方面,看到亮色,看到进取,看到奋斗;有人只看事物的消极方面,看到阴暗面,看到失望,看到颓废。看到的不一样,脾气秉性也不一样,产生的效果也不一样。每一个人都有认知限度,由认知限度产生了认知偏差,由认知偏差产生了认识事物千差万别的想法。眼睛看待周围事物的时候,除了看到有形的物体,还会“看到”无形的物体,而这种“看到”就是思维的作用,而不是物理上的肉体上的眼睛的作用。佛家有一个词叫“法眼”,并把各种神通归结为“五眼六神通”。修行的人要练成法眼,观看事物的时候用法眼来看,就可以看到事物的真相。而具备“五眼六神通”之后,修行的人就会成为法力高强的人,但法力并不等于最高境界,最高境界就是一个字“空”。佛家说,只有空空是大道。
眼睛只是人的视觉器官,给大脑提供信息,至于这些信息的真假,就需要大脑来判断了。人的大脑带有认知偏差,致使眼睛看待事物的时候也有认知偏差,总是局限在一定的认知范围之内,不仅看到的具体实物,有一定的偏差,而且看到的虚无的事理,也有一定的偏差。看待的实物并不是实物本身,而是可见光照射到实物上,反射到人眼里之后,才会产生的效果。由视觉产生的判断只是经过思维加工之后产生的效果,却不会被肉体上的眼睛真实看到。人们所说的眼见为实只是过分迷信自己的眼睛,真的看到了也不一定能准确描述出来,甚至描述出来是偏差的,错误的。假如犯罪现场有很多人在观看,当犯罪分子逃之夭夭的时候,警察问那些目击者,会得到很多带有偏差的信息,因为目击者的眼睛看到的只是一个侧面,甚至经过自己意识的加工,凭借经验来揣摩,来说明,就容易出现很大的错误。只有综合多个目击者的信息,才可以得出相对准确的答案。
人们看待一个事物会带有不同的情感,并不能强求一致,而这种不同的情感本身就是偏差的,甚至是错误的。除了读书的时候,人们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就是看待同样一个人,人们也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因为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个人的侧面,或者是一个人表现出来的一些方面,却不是这个人全面的行为和思想。以一个人刻意表现出来的一些方面来判断一个人,基本上就是错误的。由此来看,眼睛的观察和判断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很容易产生片面的认识,在任何时候要善于反思自己,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需要观察多个方面,综合多种信息,辩证地看待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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