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的酒店房间,老客户就要380元?过去货比三家,如今还要“货比三人”,一些手握大数据工具的商家正在真实上演“坑人新骗术”。
近日,有微博网友自述其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引起网友关注。
记者梳理下方网友评论时发现,网络公司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不仅发生于在线旅游预订平台和打车软件,还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通讯套餐、电影订票、网络购物中。
有网友戏称,“应该都是佛系公司吧,都不‘杀生’的”。
大数据说:我认得你,所以涨价!
近日,一位网友称,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我第一次听到,非常震惊。”华美酒店顾问机构首席知识官、高级经济师赵焕焱表示,这不是正常的收益管理,而是通过欺骗得到更大收益。
随后,不少网友纷纷跟帖:
“我和同学打车,我们的路线和车型差不多,我要比他们贵五六块。”
“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
“我老公消费比我低,开通不限流量服务的时候,他只要开通88元的套餐,我必须得开通138元的。”
“同买一场电影,我的37元,同事32元,就因为开了会员??”
……
部分网友评论
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葛友山表示,这些年诸如消费者在一些惯用渠道去订酒店、机票时会发现比其他渠道预订更贵一些的案例时有发生并且数量呈上升趋势,而现在更多了一种用大数据“杀熟”的方式,是将目标集中在同一商品中的不同消费群体的价格差异化。
“杀熟”,赤裸裸的价格歧视
常言道:“人熟为宝”,但当熟人好办事遇上经济理性,开始侵蚀熟人关系,就会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
“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平台通过大数据“杀熟”现象只是获得了眼前的小利益,最终对于平台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对此现象以及行为应该严厉打击禁止。
历来,多数互联网公司会将利用大数据描绘用户画像提供精准消费场景的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种优势。葛友山表示,按照市场规则这是一种商业趋势,但现在这个功能“走偏了”,被用来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捷径,从而对于整个行业是个损害。“当消费者不再选择这种方式去消费,或者不再信任平台或者渠道,原本应该双赢的局面就会被打破。”
曹磊也表示,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的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提升用户体验。若通过大数据进行违背道德的操作,是一个平台的悲哀。
行业自律才能重拾消费者信任
互联网时代,大部分的数据都在互联网中存留,数据掌控方只要有心,通过大数据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是存在可能的。曹磊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通过基于老顾客对于平台的信任以及忠诚度从而对其进行异价处理是明显的价格欺骗,其行为也是可耻的,技术不是用来坑害用户而是用来服务用户的。”
“必须及时曝光,应该罚款,行业要达成职业规范共识。”赵焕焱说。
在法律角度来说,葛友山表示,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法律应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情况对消费者来说比较难取证,因为需要对某个时段或者某几次的消费去做对比,这个证据拿出来需要在法律上得到支持还比较困难。”
在曹磊看来,对于“杀熟”现象的规避还是要依靠企业的自觉以及政府的管控。
那么,业内应该如何规范定价?曹磊进一步表示,定价追求公平公正,对于特殊的价格也要进行公开的声明。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记者:张韵,图片来自摄图网、网络等
本期编辑:胡洪江、杨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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