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上路后,无人驾驶车将不需要人类驾驶在车上监视。不过,这并不代表自动驾驶汽车完全不受监控,新规定仍然要求,自动驾驶汽车需要有人在车外空间进行监控,可以是远程连接控制,并在发生事故时,乘客能及时联系远程控制人员。
加州政府宣布,4月2日起将允许没有安全驾驶员同行的自动驾驶车上路,朝真正的无人驾驶更进一步。 2月26日加州政府汽车司了宣布这项改变,同时也概略说明申请方法。
无人驾驶车将首次被允许,在没有安全驾驶陪同下,于加州公共道路行驶。加州汽车司司长Jean Shiomoto表示,这是加州无人驾驶车技术发展里程的一大步,而安全还是他们的第一考量,因此接下来他们会与制造商合作,协助无人驾驶车辆安全的上路测试。
早在2017年10月,汽车司即颁布关于自动驾驶汽车于公共道路使用的修订条文,新规定包括自动驾驶汽车可以不需配备方向盘、脚踏板与后照镜,也不需要人类驾驶在车上监视。不过,这并不代表自动驾驶汽车完全不受监控,新规定仍然要求,自动驾驶汽车需要有人在车外空间进行监控,可以是远程连接控制,在发生事故时,乘客能及时联系远程控制人员。
这项规定的目的在于,自动驾驶汽车目前还无法被完全信任有能力处理所有情况,特别是一些极端的案例,目前新法规定每一个远程控制人员,最多只能操控5辆无人驾驶车,并随时准备在紧急情况接管车辆。而在今年2月26日州政府办公室批准了新规定,在3月2日公告后30天正式执行,因此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最快将能在4月2日,开始新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
目前有50家企业,包括通用汽车、Waymo以及Uber等,在加州部署约300辆无人车辆进行测试,约有1,000人拥有测试无人驾驶车的执照,而新法上路后,将会对此造成不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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