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报道,日本核污水预计持续排放20至30年。但是2指出,核电站正常运转时排放的废水符合国际标准,与福岛核电站堆芯熔毁后产生的核污染水有着天壤之别。因此,日本核废水对人类寿命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时间范围。同时,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世界卫生组织也在密切关注这个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负责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放的东京电力管理负责人松本纯一出席新闻发布会。日本此次排放的污染水源自2011年3月11日在处理因地震海啸引起的福岛核电站严重受损,3个堆芯完全熔毁。当时的处理方法是通过人工抽取海水直接浇到这些高温的熔融堆芯上强行降温,这一过程会产生200多种对生物具有剧毒的强放射性同位素。与之不同,核废水(nuclear waste water),是指核电厂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核废料之一。目前人类对其研究较多,技术上相对成熟,在遵守严格的标准后可以进行排放。专家研究认为,核废水的排放标准不适用于核污水排放。
福岛真相是指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发生的里氏9.0级地震所引发的特大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事故造成了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持续冷却反应堆所产生的核污染水也成为了严重的问题。截至2023年,核污染水已经积存了130万吨之多,每天还在持续增加。为了处理这些核污染水,东京电力公司计划将其排入海中,此举引发了争议和担忧。
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需要持续冷却反应堆,而这些冷却水在持续冷却堆芯的过程中,会受到辐射并含有放射性物质。这些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如果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日本政府在2011年决定将福岛核电站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通过净化处理后排放到海洋中。此举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一些专家认为,排放核废水会污染海洋,危害海洋生物和人类健康,而另一些专家则认为,排放前经过处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排放核废水前,日本政府开展设备施工和准备工作,包括修建储水设施和进行放射性物质的监测等。这些工作已经持续了几年时间。在此期间,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也采取了多项措施来减少核废水的产生,例如采用新型的燃料循环方式和利用地下水等。
尽管日本政府已经做出了排放核废水的决定,但该问题仍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一些专家和环保组织呼吁日本政府重新考虑该决定,并寻求更安全和可持续的处理方法。同时,渔业相关人士也表达了对该决定的不满和担忧,认为排放核废水会对渔业产生负面影响。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启动开关。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日在反对声中正式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按计划,接下来的17天,东京电力公司将每天排放约460吨核污染水,之后逐渐增加排放量。目前,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的核污染水约134万吨。
“达标可排”?还是“排毒入海”
日本官方此次声明中坚称“所排出的水为经过处理的清洁水”。从科学角度来看,对东电提供的核污染水处理及其他相关数据,专家和环保组织疑虑重重。
首先,日本此次排放的“核污染水”不等同于核反应堆正常工作时所排放的“核废水”,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且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截然不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梅宏教授在著文中指出,日本拟向海洋中排放的不是核废水,即不是核反应堆正常工作时排放的废水,而是核污水(Nuclear polluted/contaminated/radioactive water),即因核事故等原因导致核燃料与水直接接触产生的高度危害的污染物。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福岛县大隈町,一位负责人正在解释核污染水的排放情况。
当地时间2023年7月14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用于排放核污染水的蓝色管道。而在日本官方报道中一直试图混淆“核污水”与“核废水”的概念区别,援引的也是核废水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其在公开的政策报告中通过列举法国等国也曾实施核废水排海,试图证明核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海已经成为国际惯例甚至国际习惯。然而,该主张并不能站住脚。首先,法国等国的核废水与日本的核污水并非同一概念;其次,废物的排放并不符合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排放稀释后废物的行为,即便部分国家加以实践也不构成国际惯例。
当地时间2023年1月30日,员工在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池中饲养比目鱼。
当地时间2022年3月5日,在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员工对核污染水样本进行氚测量。其次,在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的核污染水排海方案中,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是关键。日方坚称经过ALPS处理的核污染水为“处理水”,并认为“处理水”已达标可排。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第一,核污染水中,很多放射性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
福岛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例如氚、碳-14、碘-129等,其中很多放射性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而日本却一直在做出“问题只在于氚元素”的误导。国际环保组织2020年在题为《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危机》的调查报告中指出,ALPS不能去除放射性氚和碳-14,也不能完全去除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如锶-90、碘-129和钴-60等。
第二,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核素,影响人类健康。
日本方面主张,经海水稀释之后,水中的氚浓度将达到日本管制标准的四十分之一以下。然而稀释并不能减少排放核污染水的放射性总剂量。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高之国表示,这些放射性核素进入海洋环境生态以后,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对人类、对海洋生物影响危害最大的是碳-14和碘-129,碳-14的半衰期超过5000年,碘-129的半衰期更长。碳-14会在海洋生物,也就是鱼类的体内聚集,碳-14聚集的丰度或浓度可能是氚的50倍。
第三,核污染水影响范围,涉及全球。
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3年后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
2011年和2023年福岛第一核电站卫星影像对比图。从对比中可以明显看到,2011年3月11日地震后,核电站在厂区内修建了密密麻麻的圆形核污染水储水罐。无法逃避的国际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梅宏教授在相关论文中提到,日本排放核污水的行为构成海洋环境风险,海洋环境风险不受控制地发展下去,就是酿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对日本排放核污水是一个全球性环境问题。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浪江町,民众在海滩上抗议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各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不致损害于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然而,近两年来,日本政府声称的核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海洋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言论,缺乏科学依据,因而不具有可信性。根据现有的事实和相关研究的结论,应当推定数以百万吨的核污水入海后将会造成严重的损害性后果。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韩国首尔,带有放射性标志的鱼模型。当天人们在广场抗议日本核污染水排放。日本已于1996年6月20日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故应当依法遵循公约中规定的海洋环境风险防范义务;其违反国际法义务要将核污水排海的后果必然是跨界环境损害责任,而消解核污水对海洋环境的持续性损害是日本政府及东京电力公司难以承受的法律责任。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2日,韩国水原市,一名检疫人员在渔业市场测量鱼类的辐射水平。日本排放核污水是世界风险社会中所不容忽视的全球环境问题。环境问题并非局限于特定地域或国家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我们应推动国际社会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确保人类的行为将不会对地球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东京,来自日本多地的民众聚集在东京电力公司前抗议,手举“不要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不要污染海洋”等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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