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财政部长日前表示,印尼政府希望通过颁布有关货物进出口的海关、关税与税收条例来控制廉价消费品的进口,提高本土中小微企业与国内产业的竞争力与生产力,避免大量涌入的廉价消费品破坏国内产业的可持续性,同时也为商品进出口提供明确的规则与法律确定性。相关条例将于今年11月17日生效,主要包含以下六大措施:
1.电商平台与海关总署通过电子系统进行合作的计划从之前的自愿变为强制性,如果进口数量超过1000件则必须提交货物的电子目录数据与电子发票。
2.电商平台由之前海关的合作伙伴或第三方身份变为进口商,必须承担海关法例的相关义务。
3.将实行最惠国关税制度的进口商品种类从四类增加到九类,包括纺织制品、鞋类、箱包、书籍、摩托车自行车、手表、化妆品与钢铁等。
4.海关增加了确认运单的数据类型,错误数据的更改与取消也受到监管。
5.海关通报与贸易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确定从官方评估变为自我评估。
6.加强对未受监管的货物出口的监管,方便本土中小微企业扩大出口并提交退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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