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类战略其实对于新品类而言,更像是长辈,它几乎总是以一个母单元的形式出现,而新品类更像是一个子业务单元。看看宝洁,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作为品牌教父、所采用的就是已经盛行多年的品类战略,这家企业为自己所制定的战略中,包含了数十个全球知名性的品牌,并用不同的品牌名统领着各个品类市场。但对于没有那么多品类的中小企业而言,我们称呼为新品类战略,明显是更为贴切,在企业所经营的品类不多、又高度专业化的时候,新品类的一切,就是企业的一切。它应该被作为品牌能获得最大发展潜力的前提,如果品类运营的好,那么品牌未来的股价、发展态势则一片明朗,在将新品类作为企业主要的经营方针时,所有一切都应该以新品类最大化发展作为前提条件。
既然已经明确了新品类只是一个业务单元,而新品类战略是母单元,那么其实管理者就有非常大的责任,有必要用母单元来带动子单元的发展。因为缺乏母单元的照拂,子单元几乎是单枪匹马的,想让新品类怎么发展:“有时候只是管理者临时性做出来的决定”。而并不是有战略“先行探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新品类才能获得合理、有序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在新品类极度弱小的时候,缺乏“长远性”的布局,因管理者的一时不慎,是有可能让新品类过度暴露在危险之中,并随时夭折的。
因为“长远性”则必然是一副周祥、完整、准确的长线计划,这只能是以“战略”的手法才能描绘出来,它就像一座巍峨的大山、充满了无尽绵延,对于许多不熟悉的人,只能看到它的神态、却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接近。但现实中,对于那些登山经验丰富的人而言,它却已经被探索过无数次,也处于存在无数年,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神秘。相反,它很普通,而且也没有外人从原处看那样:“难以征服”。
拥有新品类战略的企业,在制定的时候,难度之大完全不亚于“寻找品类价值”的付出,而这期间同样会充满许多需要战胜的难题,这些会在后续的书中,以一个不一样的视角提出。因为全球领域内,新品类战略的发展其实还较晚于品类价值,人们对它的了解程度很低、哪怕咨询业内的人,也同样如此。如果我们通过对知识库的查找,就会发现,除了本书提到新品类战略,几乎目前还没有人对此研究产生一定成果,这也就造就了本书在写作之时,遇到了许多难以突破的难题,只能用一些笨功夫:“慢慢的在以项目经验总结的同时,并用心体会,才逐渐解开难题”。
所以也注定了许多“能说会道”的人在为企业制定战略的时,其实还是沿用之前早已存在的那些传统手法,如:“企业战略”、“品牌战略”、“业务战略”,甚至是修改了一些文字,而随意套上一些热门话题的字眼,而产生新的:“平台战略”、“赋能战略”。这些人制造出来往往不是真正对企业有帮助的指导性方法,而是麻烦。当然,有时候那些外表不同、里子却一样的套模板式的成果,糊弄一些对“新品类战略”不是很了解的人而言,是可以轻松糊弄过去的。而对于那些真正掌握商战精髓、需要独一无二的新品类战略的企业而言,其实是完全没有任何帮助的。
能够找到一个为自己企业制定出一份真正、有效的“新品类战略”而提供服务的人,对于企业而言,是具有“脱胎换骨”、甚至是“破茧成蝶”式的作用。因为对于那些从未有“商战根基”、“商战经验”的企业而言,他们内部若没有进行人为的影响,是很难自然产生“这类人才”的。那么,如果在这个时候企业能够意识到这个问题,并积极去推动对这件事情,就很有可能诞生改变现状上的茫然,并出现不亚于“雪中送炭”的效果产生。
因为我们知道,对于复杂的“商战问题”、“商战经验”,往往企业需要的是不仅仅是进行集思广益,而应该将大部分的关注点放在集思广益之后,所出现的问题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意味着需要有合适的人员来处理,所以找到能够真正识别、解决这些已经产生问题的人,至关重要。虽然这些问题往往会落在最高层领导者身上,但其实,对于许多中小企业的最高领导者而言,他们也是“第一次创业”,大概率是“从未遇到这些问题”的。
对于这些棘手的问题,他们也与普通人无异,并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对于这点,我应该讲究的是实事求是,而不是“鲁莽硬上”。如果觉得自己比谁都强、什么都能解决,那么一些明明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也很有可能被最高层领导者“玩坏掉”,因为他们既“制定规则”、“又主动犯规”,不免是让人心寒的。所以从本质上,并不能过分的对他们有苛刻的要求,因为对于不擅长的领域,大家的起步都是一样的。
那么要如何解决呢,那只有先“打破僵局”,就是让“手上的牌”通过裁判的公正立场进行有序的分配。许多企业会通过看似有效的方式,在内部进行“呼吁”、“号召”,通过“公平报名”、“抽调”的方式对这一关乎企业未来的重要工作“进行分配”,其实这只是管理者所能想到到最为“快速”、“节省成本”、“看似有效”的应对之策。实际上,这种方式对于诞生“商战人才”,是起不到太大效果的。因为这只是从企业需要的角度上出发,而并不是从“最佳处理方法”上出发,得出来的结论只会出现“从不擅长的人”中找出“成为擅长的人”这一结果。
这就导致了企业以错误的方式“迈出了第一步”,而“接下来的每一步”都不可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这样的方法是对于“选拔出来的人”而言,不单单精神压力巨大,而且在见效上也会显得过于缓慢。因为这些人似乎觉得自己承担了“企业未来的梦想”,而企业也在有意无意之中对他们进行过“诸多暗示”,告诉他们如果能把事情做好,他们将可能得到什么奖励、而从来没有谈到:“做不好之后你可能面临什么”,是回到自己原先的岗位上,还是“就此离开”。不免让当事人在充满希望的同时,又提心吊胆,所以也就在心里上给自己带来了许多潜在压力。
当事人在接下任务之后,往往会担心自己做不好,或觉得耽误企业的发展,所以有可能在明明需要大刀阔斧的时候,但因为缺乏足够经验论证自己的说法,而导致在将方案提出来之时,被其他人认为“站不住跟脚”而受到反对。因为大多数人的往往是欺负当事人“经验较浅”或者只是“人们习惯性厌恶改变”罢了,并非当事人的方案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他们也渴望自己辛苦付出的方案能够获得认可,而非得到的总是一票否决,这在打压当事人信心的同时,也为企业诞生“商战人才”时加大了困难。
过多的对当事人成果进行否决,有时候是管理层的纵容引起的,因为他们潜意识中觉得这是对当事人的一种鞭策,可以让当事人获得更多的成长。而且已经让当事人“全职去做这件事情了”,却还是做不好,这是属于能力上的问题。而完全没有考虑到他“孤军难立”的实际情况,因为一个人能力虽然再强,也始终无法抗衡所有人。尤其是明明自己的水平已经得到了提升,而其他人还原地踏步时,那么其他人对于“你更优秀”而我“变得更差了”就很难接受进去,所以受到他人的排挤,是大概率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超脱出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而被其他人视为高尚的工作听起来也只是有点虚幻的事情,并没有办法“短期解决”他们的问题当然会被视为鸡肋。所以他们对于不懂的东西往往不是细心请教、而是直接“关闭听觉功能”。
这不免的让他更加的束手束脚了,因为每当企业最高层需要他的时候,不是以平和、宽慰的语气去对待他,而是如同对待其他普通一样的去命令他、甚至不重视他的研究成果,不免的让人产生心寒。因为这类工作确实与企业内部的那些基础性的工作存在本质的区别,他们需要在“从无到有建立起一系列的有效根据”,才能被最高层领导人信服。
而对于企业大部分人而言,他们因为在匆忙之间启动这件事情,其实是“没有阶段性的评判标准的”,在他们看来只存在有效与无效。或者说越快越好,而没有考虑到他们其实需要是“最佳结果”,企业也是受惠与“最佳结果”、为“最佳结果”而买单。大部分人由于缺乏对这一过程的认知与理解,导致他们的头脑中需要的就是快速粗暴、简单易懂“有效成绩”,但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共同成长,才能跟得上当事人的脚步。所以现实中往往没有实际已经在发生的“逐渐改变”或“阶段性进步”的情况,他们对于这些往往会理解为“还早着”,而不是“快胜利了”。
在知识严重匮乏的企业内部,要想让当事人按照企业的不切实际想法“快速的诞生出成果”,几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企业错误的理解、加上没有制造出足够用以诞生“战略人才”的因素、环境,是导致整件事情发展无果、失败的最重要原因。而对于当事人而言,它也只是企业做错决策下的一个“牺牲者”,对于它而言,并不存在什么错误,如果一定要说有错,那么唯一的错就是“当他被选中时”而“他没有明智的拒绝”。
这类事情最终都是怎么处理,大抵无非就是:“不了了之”,还能怎么样。而被选出来作为“当事人”也成了此次事件的“替罪羔羊”,虽然他们可能一开始是满怀信心的,但在一个整个过程中,其实双方已经偏离了“最初的美好构想”。企业白白浪费了这段发展时间,而搞得内部鸡飞狗跳。当事人也寝食难安,颇为自责,或许在他最终都没有想到:“并不是自己错了”而是“企业错了”。如果他清楚实际原因,或许在离开时,也会好受一些。但最终的错误,企业却不会承认,因为这种决策上的判断错误,是不允许他们承认的,因为会引起他们的威信受损,仿佛告诉了大家:“你看,他们也会做事情”。当事人也往往沉迷于局内,无法以理性的第三方角度来思考,而发觉不了“问题其实不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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