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午12时,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材料在中国记协网、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至7月12日中午12时结束。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提出意见。评奖办公室将对有关违规情况的举报进行核实、处理,评议意见将提交审核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参考。
评选工作结束后,评奖办公室将公示评选结果,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评议。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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