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前面的随笔中说完了委托,现在看看事件到底可以干什么,在前面的随笔中,使用委托的过程中,有一个很别扭,也很显然易见的问题,就是委托第一次必须初始化用"=",绑定二次事件用"+="这个是非常的,怎么说呢...好了,根据上面的图解和推断,大致就知道事件的内部大概的运行机制
myevent确实是myEventHandler类型的委托,只不过不管给myevent添加什么修饰符,他都是私有的,因为它会被编译器强制编译成...如果你定义的事件是private,那么在外部类中就无法调用这个事件当然也就无法吊用这两个方法;
add_myevent()方法概述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add_myevent()方法内部,实际上调用了...我们前面提到过两次,说委托实际上是一个类;
2、综上所述:得出这么几个结论
事件在定义之后,会被编译器编译成委托类型的变量,而这个变量是定义(封装)该事件的类所私有的,当外部类使用该事件时无法进行赋值操作...(2)、委托原型的定义:有一个void返回值,并接受两个输入参数,一个是Object类型,一个是EventArgs类型(或者继承EventArgs类)
(3)、事件的命名规范:为委托EventHand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