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渲染服务等级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5-10-10 15:16:01

我的收藏
本协议是【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与您之间就您使用腾讯云云渲染服务的相关事项签订的协议。为使用腾讯云云渲染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云渲染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以及《腾讯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等级指标、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
为使用本服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其中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将会以加粗及/或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工单向腾讯云进行咨询。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使用本服务。您通过勾选、点击确认/同意,或您以任何方式购买、使用本服务,或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腾讯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1 云渲染服务(Cloud Rendering Service)

指腾讯云提供的,将客户的应用程序、软件、平台、游戏、桌面环境等内容部署在腾讯云服务器端,由云端完成计算和渲染,并将渲染后的结果编码为音视频流通过网络传输给用户终端,终端则将用户的操作信息传输给云端进行交互的一类服务。本协议涵盖的具体服务形态包括:
云手机服务(Cloud Virtual Phone, CVP)
云游戏服务(Game Streaming, GS)
云桌面服务(Cloud Virtual Desktop, CVD)
应用云渲染服务(Cloud Application Rendering, CAR)

1.2 服务可用性单元

不同服务形态的服务可用性单元有所不同,具体定义如下:
服务名称
服务可用性单元
定义
云手机 (CVP)
单云手机实例
单位数量为1的云手机实例。云手机实例是由云手机物理卡虚拟化后的操作对象。
单云手机物理卡
单位数量为1的云手机物理卡。服务可用性按单物理卡进行计算。一个物理卡上可以虚拟化出多个云手机实例。单云手机物理卡是云手机的最小售卖单元。
云游戏 (GS)
单云游戏实例
单位数量为1的云游戏实例。服务可用性按单实例进行计算。
云桌面 (CVD)
单云桌面实例
单位数量为1的云桌面服务器实例。服务可用性按单实例进行计算。
应用云渲染 (CAR)
应用云渲染并发包
单位数量为 n(购买时的数量)的应用云渲染并发包,其中包含 n 个应用云渲染并发。服务可用性按应用云渲染并发包进行计算。

1.3 服务单元服务月度总分钟数

服务名称
服务可用性单元
服务月度总分钟数
云手机 (CVP)
单云手机物理卡
按照单云手机物理卡服务月度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云游戏 (GS)
单云游戏实例
按照单云游戏实例服务月度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云桌面 (CVD)
单云桌面实例
按照单实例服务月度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应用云渲染 (CAR)
应用云渲染并发包
按照应用云渲染并发包服务月度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1.4 服务单元不可用定义

不同服务形态对“不可用”的判定标准如下:
服务名称
不可用定义
持续时长要求
云手机 (CVP)
当一个云手机物理卡处于非维护状态时,该物理卡上的全部云手机实例,与任一 IP 地址双向(出/入)访问云手机服务都无法连通。
持续1分钟以上
云游戏 (GS)
当一台云游戏实例处于非维护状态时,以 UDP 协议与任一 IP 地址双向(出\\入)访问云游戏服务都无法连通。
持续1分钟以上
云桌面 (CVD)
当云桌面服务处于非维护状态时,以任何方式访问云桌面服务都无法连通。
持续5分钟以上
应用云渲染 (CAR)
当应用云渲染服务处于非维护状态时,以 UDP 协议与任一 IP 地址双向(出\\入)访问应用云渲染并发都无法连通。
持续1分钟以上

1.5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计算

云手机、云游戏、应用云渲染 :不可用分钟数 = 服务不可用解决时间 - 服务不可用开始时间。若不可用持续时间不超过1分钟,不计入;超过1分钟不足2分钟,按2分钟计算(示例:1分01秒按2分钟计)。
云桌面 :不可用分钟数 = 服务不可用解决时间 - 服务不可用开始时间。若不可用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计入;超过5分钟不足6分钟,按6分钟计算(示例:5分01秒按6分钟计)。

1.6 服务月度

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03月17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03月17日到03月31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04月01日到04月30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05月01日到05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06月01日到06月16日。服务可用性按服务月度单独核算。

1.7 月度服务费用

您在一个服务月度中就单个服务计算单元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不包含已经购买尚未消费的部分。月度服务费不含使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2. 服务可用性

2.1 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 (单个服务计算单元服务月度总分钟数 - 该单元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 单个服务计算单元服务月度总分钟数 × 100%

2.2 服务可用性标准

腾讯云提供的 云渲染服务各形态的可用性均不低于99% 。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假设当月为30天,单云渲染服务服务周期为30天 × 24小时 × 60分 = 43200分钟,可用时间应为 30天 × 24小时 × 60分钟 × 99% = 42768分钟,即可存在 43200 - 42768 = 432分钟的不可用时间。

3. 赔偿方案

对于本服务,如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您有权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1)赔偿以腾讯云发放代金券的形式实现,且为腾讯云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赔偿,您应当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腾讯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发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腾讯云账户购买本服务时使用,不能用于购买其他的腾讯云服务,您也不可以将代金券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云手机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
赔偿代金券金额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7%
月度服务费的5%
低于97%但等于或高于95%
月度服务费的10%
低于95%
月度服务费的20%

3.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使用该服务且发生可用性标准未达标情形的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腾讯云会进行相应核实,根据本协议约定合理评估是否向您作出赔偿,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腾讯云的后台日志记录为准
(2)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腾讯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腾讯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4. SLA 适用例外情形

如果您通过公测、内测、邀请测试方式或免费、在免费额度内使用本服务,虽然我们会按照产品文档描述的功能提供服务,但是不对可用性、服务成功率进行任何承诺,本 SLA 的可用性标准和赔偿标准不适用相应场景。

5.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腾讯云的赔偿范畴,腾讯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5.1 任何腾讯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系统故障、通信线路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5.2 您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5.3 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露所引起的。
5.4 您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5.5 您未遵循腾讯云协议、本服务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控制台进行停机、重启、禁用、退费/销毁等操作引起的不可用,客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不可用, SDK、API 接口使用操作引起的不可用。
5.6 由于您所安装软件,使用其他非腾讯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者自行修改配置引起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
5.7 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可用。不可抗力指协议各方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等;政府行为如政府当局颁布或调整、变更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等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疾病、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各方内部劳资纠纷)等;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各方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8 因如下情形导致的服务异常而引起的不可用:
(1)基础电信资源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电信/电力线路被破坏。
(2)政府主管部门、运营商的管控行为。
(3)公共网络的阻塞、运行效率下降或黑客行为。
(4)其他非腾讯云过错所导致的、腾讯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5.9 由于您未按约定购买或支付服务费用导致的服务器被暂停或终止。
5.10 由于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议、《腾讯云服务协议》导致的服务器被暂停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违规、涉诈、使用外挂、使用盗版、无版权、无版号、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产品等行为。
5.11 由于腾讯云对服务开展《腾讯云服务协议》中所描述的“日常维护”所引起的服务短时间的中断或暂停情况。
5.12 非腾讯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您部署的应用程序因兼容性问题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硬件不兼容、外设不兼容、操作系统不兼容、GPU 不兼容等。
(2)您部署的应用程序因自身运营或维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游戏或应用程序更新、维护、停服等。
(3)您终端的网络不稳定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抖动、网络断开、网络信号不足等。
5.13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包括《腾讯云服务协议》及本协议引述的其他协议)、相关规则(包括官网相关页面中对于本服务的服务内容、价格等服务事项的说明和您在购买、使用本服务中确认同意的页面条款、使用文档等规则)或腾讯云单独发布的适用于本服务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腾讯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6. 其他

6.1. 双方确认并在此认可:在任何情况下,若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因腾讯云违约原因造成您损失的,腾讯云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相应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如果您使用本服务超过12个月的,腾讯云所承担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损害发生时您就该服务过往12个月所支付的服务费用的总额。
6.2. 基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复杂性、高效性等特性及响应监管要求和政策规范等原因,您同意腾讯云可以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您可以在腾讯云官网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腾讯云对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
6.3. 腾讯云在腾讯云官网相关页面中对于本服务的服务内容、价格等服务事项的说明和您在购买、使用本服务中确认同意的页面条款、使用文档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作为《腾讯云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具有与《腾讯云服务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您需遵守《腾讯云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本协议与《腾讯云服务协议》中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