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云 CA 验签须知

最近更新时间:2024-09-04 1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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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验证意见书是针对使用数字证书等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数据的验证结果。
2. 申请人在申请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验证前需确保数字证书有效,验证机构不对无效数字证书出具验证意见。
3. 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验证材料,并对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 验证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证。
5. 验证机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验证,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6. 使用本验证意见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合法性。
7. 未经电子数据信息权属人同意,申请人不得将本验证意见书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之用途,且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8. 验证机构不对没有通过本机构完成的实名认证、意愿认证和其他签署过程承担任何证明或担保责任。
9.  术语和定义。
9.1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的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数据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而是类似于手写签名或盖章,通过电子签名可以验证签名人的身份以及签名人是否认可电子数据的内容。
9.2 数字签名,是指基于PKI/CA技术,通过使用数字证书以及非对称密码加密技术与数字摘要技术对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及签名的一种电子签名。采用数字签名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签名验签等技术方式客观识别认证发件人(即签名人)的身份并验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因此,数字签名具有抗抵赖性(即不可否认性)。
特别说明,电子签名验证信息中“证书使用者”字段的“值”完整内容包括 CN、O、OU、E 等,一般情况下,CN 项载明数字证书的“证书所有者”;O 项载明证书所在机构的机构名;OU 项用来表示证书的类型和用来表示证书发放机构的标识;E 项载明 e-mail 地址或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