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12月14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公布第十批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名单,共涉及52名主播。
据悉,警示期限内,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各网络音视频平台及经纪机构会员单位不为以上主播提供各类网络表演直播服务。上述列入警示名单的主播若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渠道及程序,由分会秘书处通知列入本批次警示名单的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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