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行为即诞生电子合同?是的。电子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购物平台下单购买并成功提交订单的行为实际上便已成立了一份电子合同。
目前《民法典》确认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合同的法律地位,并对于电子合同规则进行了细化。因而了解电子合同,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开始,那就让我们了解在网购中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吧。
《民法典》中涉及电子合同要件规定条文: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六十九条和第五百一十二条。
一、解读网购电子合同生效要件
1.订立方式
在网购环境下成功下单即视为合同订立。
2.订立主体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商品、服务信息的当事人都是电子合同的订立主体。
3.成立时间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则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系提交订单成功之时。
4.交付时间
购买实物: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购买服务: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购买电子物品: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二、重要提示
网购场景下,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此时买方要注意,成功提交订单后合同已经成立,付款已经变成买方合同项下的义务。
涉及到采用快递物流交付标的物的电子合同中,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因此物流运输过程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买方要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后再进行签收,不要怕麻烦,要记得开箱实时录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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